按照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對立法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以下是小編為您帶來的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感謝您的閱讀!
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一:
一、2017年完成的立法項目(46項)
(一)代擬行政法規(4項)
1、《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制定)(法規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條例》(制定)(法規部、信托部)
3、《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制定)(法規部、處非辦)
4、《商業銀行破產風險處置條例》(制定)(法規部)
(二)規章(11項)
1、《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2、《銀行業監管統計管理暫行辦法》(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3、《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法規部)
4、《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管理辦法》(制定)(法規部)
5、《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法規部)
6、《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制定)(創新部、法規部)
7、《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農村金融部、法規部)
8、《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外資銀行部、法規部)
9、《慈善信托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許可辦理事項實施辦法》(修訂)(信托部、法規部)
11、《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修訂)(非銀部、法規部)
(三)規范性文件(31項)
1、《商業銀行凈穩定資金比例信息披露辦法》(制定)(審慎局)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指引》(制定)(審慎局)
3、《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審慎局)
4、《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審慎局)
5、《商業銀行銀行賬戶利率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審慎局)
6、《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管理辦法》(制定)(審慎局)
7、《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制定)(審慎局)
8、《中國銀監會市場準入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法規部)
9、《中國銀監會市場準入后評估管理辦法》(制定)(法規部)
10、《關于規范市場準入工作機制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1、《中資銀行海外機構布局和發展指導意見》(制定)(法規部)
12、《關于做好行政處罰工作的若干規定》(制定)(法規部)
13、《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市場化債轉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4、《關于進一步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5、《關于嚴防和打擊逃廢金融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法規部)
16、《中國銀監會監管制度法律審查辦法(暫定名)》(制定)(法規部)
17、《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股東管理的通知(暫定名)》(制定)(法規部)
18、《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19、《網絡小額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暫定名)》(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0、《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息披露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21、《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試點方案》(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2、《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業務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規部)
23、《國家開發銀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政策銀行部、法規部)
24、《政策性銀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政策銀行部、法規部)
25、《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制定)(大型銀行部)
26、《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與監管指引》(修訂)(大型銀行部)
27、《養老金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大型銀行部)
28、《關于加強農村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農村金融部)
29、《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外資銀行部)
30、《信托公司專業子公司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3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制定)(非銀部)
二、2017年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項目(16項)
(一)代擬行政法規(2項)
1、《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法規部、普惠金融部)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修訂)(法規部、非銀部)
(二)規章(5項)
1、《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修訂)(辦公廳、法規部)
2、《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3、《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審慎局、法規部)
4、《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修訂)(外資銀行部、法規部)
5、《信托公司流動性管理辦法》(制定)(信托部)
(三)規范性文件(9項)
1、《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資本計量規則》(制定)(審慎局)
2、《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指引》(制定)(審慎局)
3、《商業銀行系統重要性評估和資本要求指引》(制定)(審慎局)
4、《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監管辦法》(制定)(審慎局)
5、《關于規范銀行業務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制定)(審慎局、法規部)
6、《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電子信息保護管理辦法》(制定)(信科部)
7、《銀行業金融機構云服務應用安全指導意見》(制定)(信科部)
8、《金融租賃資產風險分類指引》(制定)(非銀部)
9、《消費金融公司發行二級資本債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非銀部)
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二:
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以立良法、促善治、求實效為目標,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為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提供法治保障;同時圍繞人民群眾最需解決的問題,持續關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具體安排如下:
一、計劃審議法規草案3項
第三十七次常委會會議(5月)
北京市旅游條例(表決)
北京市氣象災害防治條例(表決)
第三十八次常委會會議(7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
第三十九次常委會會議(9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第二次審議)
第四十次常委會會議(11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第三次審議)
第四十一次常委會會議(12月)
北京市停車管理條例(表決)
二、法規草案起草項目3項
1、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2、北京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3、北京市住房租賃管理條例
三、立項論證項目3項
1、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辦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
3、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四、其他工作2項
1、做好下屆五年立法規劃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
2、總結本屆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