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報告怎么寫?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于2017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的工作報告,內容如下:
【2017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報告范文一】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八巡察組近日進駐成華開展專項巡察工作。7月30日上午,我區舉行市委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巡察工作匯報會,市委第八巡察組組長陳志敏就即將開展的巡察工作作講話,市委第八巡察組副組長韓德宏及巡察組成員出席會議,區委書記張孝軍主持會議并匯報工作,區委副書記、區長劉光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劉鴻、區政協主席秦悅香、區委副書記劉航等區四套班子領導,區法院院長,區檢察院檢察長,其他在職副區級干部,各街道主要負責人、紀工委書記,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紀檢組長,區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等參加會議。
陳志敏指出,去年,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我市14個區(市)縣進行了巡視,并就巡視發現的問題向每一個區(市)縣黨委班子及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反饋,按照省委巡視工作安排部署,今年5、6月份,省委巡視辦對4個區(市)縣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督導。最近,省委第三巡視組又對4個區(市)縣進行了巡視回訪。省委巡視辦、巡視組要求我市對剩下的8個區(市)縣,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督促整改落實。今年以來,中央、省委和市委把解決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進行強調和部署。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專門強調,要加大對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務求取得讓群眾比較滿意的成效。市委決定,將上述兩項工作納入專項巡察工作安排,充分體現了高度重視省委巡視整改工作,俯下身子狠抓落實的鮮明政治態度,充分體現了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抓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有利于鞏固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基層干部作風、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有利于維護我市基層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我們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領導、扎實的措施,把每一項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做出成效,齊心協力、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這次專項巡察工作。
陳志敏指出,根據市委部署安排,此次專項巡察,主要有2個方面5項工作。第一個方面,是按照省委巡視辦、省委第三巡視組要求,督促各地針對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其中包括兩項工作:一是了解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和有關移交事項的辦理情況;二是了解省委巡視之后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其他新情況、新問題。第二個方面,是圍繞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指出的“五個有之”和中央紀委、省紀委部署要求的“七個重點”,著力發現問題線索,推動各地黨委、政府以及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其中包括三項工作:一是了解相關各地黨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決策部署的措施、成效及存在的問題;二是了解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重點問題線索進行督辦及核查;三是下沉到矛盾突出、問題嚴重、群眾反映較多的鄉鎮(街道)、基層站所和社區,各級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和領域,收集了解問題線索。
陳志敏強調,此次巡察從今天算起,初步計劃安排兩周時間。為保證巡察工作任務的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一是區委、區紀委“兩個責任”要發揮好。巡察組將緊緊依托黨委、紀委開展工作,黨委、紀委要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為履行“兩個責任”的重要內容,根據巡察組的要求做好協調調度工作,確保巡察組在短期內取得成效。二是各級各部門要配合好巡察工作。凡巡察涉及的單位,都要強化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不敷衍,不掩蓋,不推諉,積極配合巡察組了解情況,如實反映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對于巡察組指出的問題,要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虛心對待,切實抓好整改落實。三是歡迎干部群眾對巡察組工作進行監督。巡察期間,請被巡察單位配合巡察組成員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相關規定,不搞迎來送往、工作宴請,不送土特產、禮品、禮金,不安排巡察工作之外的其他活動。對于巡察工作中出現的“四風”問題,要主動向我們反映。對反映的問題,我們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護短,請同志們監督。
張孝軍在匯報工作時表示,成華將把這次巡察作為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的寶貴契機,認真接受巡察監督,努力查找不足,積極抓好整改,切實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力提升,助推打造發展更加向好、活力更加迸發、環境更加宜人、公平更加彰顯、民生更加幸福的“新成華”,為全省實現“兩個跨越”目標、成都擔當 “首位城市”重任貢獻成華力量。
【2017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報告范文二】
11月19日,市委召開2017年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整改情況匯報會,聽取相關工作匯報并作具體部署,同時,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報告也正式向社會公布。
巡察結果
8個單位共發現問題123個
“經市委批準,5月14日起,我市2017年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組對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農委、市公積金中心、成都大學和市農發投公司8個單位開展巡察。”市委巡視聯絡辦相關負責人說,4個巡察組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為重點,深入扎實開展工作。
巡察期間,巡察組共與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溝通26次,召開各類會議79次,列席被巡察單位會議18次,受理信訪舉報162人件次,開展個別談話1086人次,查閱有關資料4229卷(冊),暗訪調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層點位57個。通過巡察,發現“兩個責任”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四風”方面等問題123個,向市紀委等單位移交問題線索35件,向被巡察單位移交問題線索30件,提出工作建議43件(次),有力推動了各被巡察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落實,在全市引起強烈反響,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問題梳理落實“兩個責任”方面的問題
1.黨組(黨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單位仍然存在對“兩個責任”邊界的認識不夠清晰、落實措施不實等問題,有的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上緊下松、壓力遞減。比如,市農發投公司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沒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職責不明。二是貫徹落實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黨組存在讓紀檢組代替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三是主體責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積金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責任未細化分類,至巡察組進駐時尚未將2017年目標責任細化落實到中層干部和個人身上。
2.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履職不夠充分。部分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識仍不夠強,將落實主體責任視作任務和包袱,能躲則躲,能少則少。如市公積金中心2011年至2013年三年時間均未在黨組會議上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過專題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