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探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8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推進和不斷完善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對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調節社會收入分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務目標
堅持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鞏固和拓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渠道,完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強化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健全服務網絡,提高管理水平,為參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地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和標準。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三)政府補貼。
政府補貼分為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部分。
1.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含市、區,下同)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省政府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補貼標準,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訂。
2.繳費補貼。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余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并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安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和對繳費困難群體代繳及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目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國家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時,省政府將結合我省實際,適時調整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適當提高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長繳多得,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市、縣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市、縣負擔。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目前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國發〔2015〕8號文件印發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各地要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參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金,補助金最低標準為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8個月的金額,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具體承擔比例由市、縣確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養老保險新政策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15日,除遼寧、黑龍江、湖北、新疆、西藏、貴州、上海、江蘇、天津、山東、云南這11個省份外,其余20個省份2015年的平均工資數據均已出爐。
數據顯示,在這20個地區中,北京平均工資最高。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北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102268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2902元。
其中,北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是目前全國唯一突破10萬元大關的地區,這一水平是目前最低的河南省(42179元)的2.4倍。
多數省份未超全國平均水平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5年平均工資主要數據顯示,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6339元,同比名義增長9.4%,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7.1%;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6390元,同比名義增長11.3%,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9.0%。
縱覽20個省份的平均工資,多數省份未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在城鎮非私營單位中,同全國平均工資水平56339元相比,北京、浙江、廣東、青海這4個省份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
在城鎮私營單位中,同全國平均工資水平36390元相比,也是僅北京、廣東、重慶、浙江這4個省份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
農村醫保報銷比例
新農合報銷有“起點”
安徽省立醫院醫保辦黃鳳明主任介紹,目前醫療保險種類繁多,除去商業醫療保險外,主要分為職工醫保、居民醫保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三大類,除此之外還有工商保險、生育保險、大學生醫保等。上述醫保種類根據條件可以相互重合和疊加,需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保不同的醫療保險。
針對張女士提出的問題,黃鳳明主任說,由于幼兒肺炎屬于內科,省立醫院新農合報銷是有一定起點的,目前2015年度的起付標準為3610元,而通常小兒肺炎住院費用均達不到此標準,所以無法報銷,只能自費。規定起付標準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市民小病大治,鼓勵合理利用社區醫院等醫療資源,分級診療,緩解大醫院就診的壓力。
“合肥市新農合的起付標準是不固定的。”黃主任說。醫院要根據上一年的就醫水平進行測算,所以每年報銷的標準有一定的出入,但是安徽省立醫院報銷標準比例不變,均為75%,這在合肥市同級三甲醫院中比例也是最高的。合肥市每家醫院針對新農合報銷也不盡相同,比如解放軍105醫院2015年的起付標準為3090,報銷比例為70%,居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就醫。
醫保報銷有區別
黃鳳明主任介紹,各種醫保有著非常復雜的報銷標準,職工醫保分為省直醫保和市直醫保,比如省立醫院的職工就屬于省直醫保,省直在職職工報銷比例為90%,退休職工為95%,首次住院報銷起點為600元,第二次為300元,三次以后無報銷門檻。合肥大部分事業單位職工則屬于市直醫保,市直報銷為90%,首次住院報銷起點為6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為300元。此上報銷標準均為在醫保目錄內的住院類疾病及藥品,且在一年為一個周期,否則不予以報銷。
針對門診來說,省直醫保病種報銷為8種,市直為27種,其中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門診報銷旨在鼓勵需長期治療的慢性病患者不住院治療,減少醫療資源的占用,而新農合用戶則在門診就醫中全部不予以報銷。
農村戶口看大病更“劃算”
很多人非常糾結于到底給新生兒上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的問題,黃主任介紹,由于歷史等原因造就我國多年來一直實行戶籍制度,如果新生兒父母雙方均為城鎮戶口,那么毫無疑問新生兒只能選擇城鎮戶口,如果父母雙方有一方為農村戶口,則新生兒可以選擇城鎮或農村戶口,這要根據具體的家庭情況而定。
農村戶口看病更劃算
其實,單就醫保方面來說,農村戶口則有更大的選擇空間,因為可以進行居民和新農合雙向參保,這樣會更方便選擇也更加“劃算”。針對新農合有很多的利好政策,比如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原則,50余種特殊疾病的報銷比例較高,以白血病為例,患者僅需自付10%,剩余90%全部報銷,而且無任何門檻和附加條件,這項政策對于其他醫保來說不適用。
當然,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水平還有待提升,但是生活在大城市的農村戶口所有者會更“沾光”,不僅可以享受“市民”的醫療設施,還能夠享受新農合的醫療報銷政策,僅僅在健康醫療方面農村戶口更加利好。
附:如何參加醫療保險
根據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保”)規定,新生兒可在報入本市戶籍后辦理居保參保登記手續,并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居保待遇。
家長可攜帶孩子的戶口簿以及本人的身份證,至就近街道醫保服務點領取《登記表》后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按年度繳納80元的參保費用,同時可辦理醫保卡和就醫記錄冊。
完成繳費后,居民醫保待遇自小孩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后可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辦理下一年度的參保登記手續。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理流程
根據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愿原則,以戶為單位,符合條件家庭成員全部參加方可參合。參合人員每人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按時間要求到村委會登記并交納費用。
村委會負責填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表”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統籌醫療證”的基本情況部分,并將本村參保人員情況匯總,填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花名冊”。
鎮(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審核各村參保人員情況并頒發醫療證。
各鎮(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算中心在規定時間內將參合人員花名冊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備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為一人一證一編碼,醫療證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鎮(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填寫完整,蓋章生效并負責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