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同志們:
2015,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在重點企業和全省環保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較好的完成了初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根據會議安排,我主要總結2015工作,部署任務。
一、2015工作回顧
2015,全省環保系統認真系列講話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落實環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對環保工作的要求中積極作為,在把握環保工作形勢中準確定位,在重點工作落實中積極推進,全省環保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來,我們抓主抓重,突出抓了“六件大事”。
第一,全面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把學習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研究制定《關于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全召開13次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會議“集中學習”,由省委黨校、省直機關工委領導和廳主要領導分別作輔導講座“專題學習”,在廳系統分層次舉辦6次會議“交流學習”,各黨支部平均召開10次以上會議“系統學習”,先后組織開展3次集中督查全程“督導學習”,加深了黨員干部對精神實質的領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廳黨組及時研究提出了探索“六個方面的改革”和建立健全“八項制度”的具體貫徹落實措施。
第二,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廳黨組高度重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標準要求,切實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一是在安排部署上緊扣組織保障。廳黨組多次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從思想、組織、輿論上做好充分準備。二是在內容上緊扣工作實際。做到了“四個突出”、“六個結合”(突出領導帶頭、突出查擺問題、突出全程督導、突出宣傳發動;把教育實踐活動與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政治理論水平、與落實環境保護工作“五項措施”、與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與巡視組提出邊巡邊改問題、與加強環保干部隊伍建設、與黨務政務綜合公開相結合)。三是在查擺問題上緊扣實際。通過提前查、廣泛查、延伸查,共收集到意見建議221條;召開廳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在整改落實上緊扣即知即改。研究制定了《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方案》,明確了13個方面26條具體整改措施。針對環境質量和環境監管信息公開不全面、基層反映文件多會議多、網上反映環境問題解決和答復不及時、干部輪崗交流力度不夠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制定措施、即知即改。五是在效果上緊扣長效機制。建立和修訂完善制度14項,整理編制了《工作制度匯編》,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通過活動開展,廳系統工作作風和效能有較大提升,在“效能風暴行動民主評議工作質詢會”上,效能建設工作滿意率達99%(含滿意和比較滿意)。
第三,認真配合做好省委巡視工作。廳黨組堅持把巡視的過程作為發現問題、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優化環境的過程,統籌配合第三巡視組與廳系統80余名干部的談話、赴12個市州和部分縣區延伸巡視等工作;針對提出的反饋意見,制定了8個方面、26項整改任務,已有11項整改任務完成,其他15項整改任務正在有序推進。
第四,精心組織實施“五項措施”。全省采取宣貫培訓、現場推進、專項督查等形式,保障“五項措施”順利實施。一是省政府在全國第一個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施行了《甘肅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規定》,為落實各級政府、各部門的監管責任和各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根據省政府頒布的《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制定了《甘肅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全面開展了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三是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甘肅省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標準化建設地方標準》,完成全省109家試點企業標準化建設工作。四是制定了《關于加強環境執法工作的意見》,統一執法標準,實施分級執法,創新監管模式,有效提升了執法的質量和效率。五是制定了《2015全省環境監測結果發布方案》,每季度在《甘肅日報》、省廳網站公布各市州空氣、地表水、飲用水環境質量和國控重點企業達標率并進行排名。
第五,突出抓好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堅持將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全省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來抓。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任組長的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和落實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兩來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3.36億元,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53億元,支持蘭州市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工程。三是強化統籌協調。指導蘭州市編制完成了《蘭州市大氣污染治理總體工作方案(2015-2017)》,協調中央在甘和省屬企業落實治理措施,形成了省市聯動的治污格局。四是強化執法。采取明察暗訪、駐廠監察、聯合執法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各類大氣污染源監管。2015,蘭州市空氣質量持續得到改善,依據老標準,優良天數共299天,較上同期增加29天,占總天數的81.9%;按新標準,優良天數199天,占總天數的55%,退出了全國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第六,積極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環境應急工作。岷縣漳縣6.6級重大地震發生后,省廳和定西市有序有效開展環境應急工作,防止因地震災害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一是立即實施地震救援環境應急響應,成立了環境應急響應指揮部,組織人員及時開展工作。二是全面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對岷縣、漳縣境內所有環境風險源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共出動人員195人次,排查企業58家、水電站5座。三是迅速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制訂實施了《應急監測方案》,獲得有效監測數據5645個,發布監測快報22期。四是向有關部門上報地震救援環境應急信息快報39期,并將飲用水水源和河流地表水水質監測結果及時在省廳網站進行了發布。
一來,在突出抓好“六件大事”的同時,還統籌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污染減排工作扎實推進。一是強化目標管理,實施了2015主要污染物減排計劃,細化了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二是強力推進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污染減排工作。全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3億元,對369個重點減排項目給予了資金補助。先后組織召開全省火電行業、水泥行業等6個專題會議,督促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污染減排項目建設。三是強化督查考核。對2015度各地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核查核算,督促各地和有關企業對近兩污染減排日常督查和度核查通報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報請省政府下發了《關于實行預警監控確保完成全省污染減排任務的通知》,會同省監察廳對8個黃色預警減排項目實施了掛牌督辦。按照監察部的要求,對部分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責任追究。經環保部初步核查,2015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比上下降2.62%(計劃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下降1.84%(計劃零增長)、氨氮排放下降4.48%(計劃下降3%)、氮氧化物排放下降6.43%(計劃下降2.5%),全面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度目標任務。
(二)積極保障“3341”項目建設。一是穩步推進規劃環評。積極配合環保部完成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工作,省廳對21個、各市州對7個規劃環評進行了審查。二是提高重大項目環評服務保障能力。制定了實施全省“3341”項目工程及環境保障工作方案,加強200個省列重大項目調度,加快環評工作。2015全省共審批建設項目5282個,其中省廳審批建設項目203個。三是嚴把環境準入關,對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以及選址和產業布局要求的42個項目不予受理或審批。四是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管理,完善項目技術審查管理流程,提高環評文件質量。五是強化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監管,對437個建設項目進行了督促檢查,深入推進實施環境監理工作。
(三)突出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一是著力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隴南市鉛鋅選礦企業廢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見》,編制完成西和縣重點防控示范區防治規劃和實施方案,積極推動白銀市東大溝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爭取和下達資金1.38億元,支持26個治理項目實施。2015度全省廢水中鉛、汞、鉻、鎘、砷等五種重金屬相比2007削減明顯,在環保部重金屬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績。二是全力抓好大氣污染防治。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全省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經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省委第53次常委會議審定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省廳及時編制了《全省城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5-2017度)編制大綱》,制定了《甘肅省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簽訂了《省環保廳、省氣象局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協議》。2015,全省1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10個,達標率為71.4%。三是積極推進水污染防治。抓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在國家2015度考核中取得“較好”的成績。召開了第二屆渭河流域環境保護城市聯盟市長聯席會議,會同寧夏環保部門開展了跨區域聯合執法。開展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完成905個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安排2150萬元環保專項資金用于34個水源保護工程。積極爭取將張掖黑河濕地、隴南文縣洋湯天池、劉家峽水庫、敦煌渥洼池和安西自然保護區湖泊5個項目列入《國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5,全省監測的50個斷面中,按功能類別達標的41個,占監測斷面總數的82%,較上增加2個。黃河9個監測斷面水質均優于或達到功能類別。14個地級城市和79個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四是努力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聯合四部門制定實施了《甘肅省危險廢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規劃實施方案》,組織召開了全省首次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推進會,建成全省固廢管理信息系統,對全省15個地區140家產生單位和22家經營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進行了考核。根據環保部考核,我省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4.4%和91%,位于西北第一,全國第三。
(四)積極開展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開展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績效評估考核工作,對全省轉移支付地區2015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核。積極推進生態市創建工作,張掖市生態市建設規劃已經環保部和張掖市人大審查通過開始實施,平涼、慶陽、敦煌市已啟動創建工作。開展了自然保護區管理與建設環保專項監督檢查,編制完成《甘肅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5-2030)》,實施了甘肅省生態環境十(2000-2015)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并通過了國家課題組中期評估;按照國家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共安排81個片(線),538個行政村實施連片整治項目。加大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力度,命名省級生態鄉鎮157個、生態村125個。按照國家土壤環境保護要求,編制了全省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
(五)加大環境執法和環境應急工作。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8100人次,檢查企業和建設項目10405家次,立案查處75家,對環保部通報、監察部倒查追責的中鋁集團蘭州分公司等7家企業開展了行政執法后督察,對24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了通報;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召開2015黃河長江中上游五省(區)應對流域突發環境事件座談會,與內蒙、寧夏簽訂了《黃河甘寧蒙跨界突發環境污染應急聯動合作機制協議》,出動執法人員6890多人次開展全省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按照與安監、公安消防、交通運輸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參與調查并妥善處置11起突發環境事件,著力保障了全省環境安全。
(六)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工作。規范行政許可審批,強化重點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審查與核批,嚴格落實放射源轉入、轉出審批備案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全省范圍的核與輻射安全大檢查行動,配合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對省內核設施、輻照裝置等重點核技術應用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加強核與輻射環境應急工作,妥善調查處理礦區開采、輸變電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核與輻射投訴問題,及時安全收貯廢舊放射源,確保了全省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七)努力提高政策法規和監測監控等支撐能力。環境立法和環境經濟政策落實力度不斷加強,積極推進《甘肅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條例》和《甘肅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工作。制定實施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和《甘肅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暫行辦法》,開展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完善了環保目標責任書考核細則,組織開展了督查考核,由省政府辦公廳定期通報情況;制定實施了《甘肅省2015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計劃及實施方案》,發布了《2015甘肅省環境狀況公報》,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進行了考核,完成了金昌市、嘉峪關市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組織了全省職工技能大賽“環境監測”省級決賽;規范項目資金管理,修訂完善6項管理制度,對43個重大項目、13個直屬單位進行審計,嚴格執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等制度;以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慶陽市油煤氣資源開發與生態文明建設環境戰略研究、甘肅省生態屏障建設規劃為載體,切實提高環保科研能力。配合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不斷提升全省環保產業層次和發展水平;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參與亞洲銀行關于“甘肅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功能保護與修復綜合技術體系研究項目”開發;應省外辦邀請與德國有關企業就落戶甘肅環保產業園區前期工作進行了洽談;認真抓好全省環保重點工作的宣傳報道,組織開展“六·五”世界環境日等系列宣傳活動,加強網絡環境輿情監控,在《中國環境報》、《甘肅日報》、甘肅電視臺、省廣播電臺、新華網等主要媒體刊發環保工作的典型宣傳報道250多則。
在總結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深刻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企業還存在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的行為,環境保護仍處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二是重項目審批、輕環境監管的問題比較明顯。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三同時”制度落實不到位,個別企業擅自更改污染治理工藝,減少環保投入,造成環保工程質量低下,污染隱患突出。三是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尚未得到全面落實。四是我省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僅達到國家最低要求,企業自行監測公布率未達到國家80%的最低要求。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決和不斷改進。
二、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