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待遇包含哪些?其實公務員工資待遇的差別,主要取決于四個方面:地域差別、行業差別、職務差別、層級差別。地域差別好理解,東部沿海和一線城市公務員平均工資肯定高于中西部;行業差別就是財稅、金融、證券監管等部門待遇好于其他部門;職務差別是晉升快的職務高的工資待遇好于晉升慢的職務低的;層級差別是某些基層財經紀律執行寬松待遇好于地級市及以上機關。其實,這四個差別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和行業差別。那么甘肅公務員待遇如何?甘肅公務員工資新標準有哪些規定?本文為你整理了關于甘肅公務員工資的一些知識。
甘肅省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基本工資標準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6}62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實施范圍
執行崗位薪級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2016年7月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含2016年6月30日已到達退休年齡的人員,其中,經組織批準留任的除外)。
二、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辦法
從2016年7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1150元至3810元分別提高到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1150元至3770元至1360元至4770元,工人由現行的1130元至1640元分別提高到1360元至2010元;薪資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170元至5795元分別提高到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現行的150元至1855元分別提高到185元至2047元至2047元(調整后的工資標準分別見附表1至3)。
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各崗位等級減少額度見附表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行(省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參考標準見附表5)。
三、其他有關政策
(一)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畢業生每月1320元,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626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701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859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26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003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257元(提高后的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見附表6)。
(二)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畢業生每月132。元,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626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701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859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26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003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287元(提高后的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見附表7)。
(三)適當提高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標準。技術工人學徒期工資第一年每月1285元,第二年每月1320元;技工學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每月1320元;普通工人
熟練期工資每月1285元(提高后標準見附表8)
(四).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減少額度見附表4),嚴格按納入見習期、初期、學徒期和熟練期基本工資標準后剩余的額度執行。
(五)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10%。-
(六)調動工作人員原則上由現所在單位辦理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手續。
(七).關于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問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無論是改革前退休人員,還是改革后退休人員,都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不再與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調整掛鉤。
四、經費來源
這次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墓本工資標準所需經費,按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對部分地方所需財政負擔經費,財政部門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
五、組織實施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直接關系到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落實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市州、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按時發放到位。
六、審批程序
省直單位要認真統一填寫《甘肅省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花名冊》(附表9,一式四份)、《甘肅省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資審批表》(附表10,一式四份),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辦理審批手續。各市州審批程序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按有關規定自行確定。
七、本實施意見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