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牡丹江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調整方案細則,牡丹江市退休工資最低標準調整
一、牡丹江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1、正常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管理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繳費滿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八年、從事高溫井下工種滿九年、從事特別繁重體力工作滿十年,繳費年限滿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經勞動能力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年限滿十五年
4、退職。經勞動能力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繳費年限滿十五年。
二、牡丹江養老保險領取材料
1、戶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辦理材料。
三、牡丹江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1、單位或個人應在申領人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一至二個月(屬于續繳人員應在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向我局申報領取基本養老金
2、符合受理條件的,我局向申報人出具《受理回執》
3、經審核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受托銀行劃入指定的賬戶。
四、牡丹江養老保險領取額度
目前,牡丹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計算方法:
月養老金待遇=基數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139)
基礎養老金:
目前,牡丹江市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五、牡丹江養老保險領取年齡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其中1998年7月后參保的農村戶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滿55周歲。
改革后:
1、從2015年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
2、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
我國延遲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執行,詳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其中1998年7月后參保的農村戶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滿55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干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政策性提前退休: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