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一、本市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照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3、2011年底前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的人員,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男性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1942年1月1日~194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女性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1942年1月1日~195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7年1月1日~194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32年1月1日~1936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3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2011年12月底前男性年滿65周歲(194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滿60周歲(195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后,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超過1500元。
三、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指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的起義船員證書者),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天津退休工齡工資計算方法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制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天津市養老金計算】
1.基礎養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截至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1%
△天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714 元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工資指數
△平均工資指數=(a1/A1+a2/A2+……+an/An)÷n
n 為企業和職工按規定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a1、a2……an 為本人歷年繳費基數。退休養老金個人歷年繳費基數怎么查?具體數據可以通過社保經辦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撥打12333咨詢電話等方式查詢。
A1、A2……An 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注:
1.在計算本人平均工資指數時,每一年度的工資指數和平均工資指數小數點后均保留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截至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以“年”作為計算單位,不滿1年的月份除以12,小數點后保留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那么退休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怎么查?本人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以通過社保經辦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撥打12333咨詢電話等方式查詢。)
3.過渡性養老金=全部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繳費年限×1% (對于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17年退休的人員,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全部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天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部平均工資指數
△天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714
△全部平均工資指數=【(a1/A1+a2/A2+……+an/An)+b×1.00】÷N
a1、a2……an 為本人歷年繳費基數。
A1、A2……An 為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b 為職工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年)。
N 為職工視同和按規定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年)。
注:計算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每一年度的工資指數和平均工資指數小數點后均保留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上面三部分養老金之和即是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此外如果退休人員符合高級職稱、勞動模范等待遇領取條件,再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增加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