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養老金上調青海省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細則,退休養老金上調計算方法
青海將再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且幅度有望增長10%。”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公室秘書閆光明18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調整,將是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連續第12年的調整。
2015年,青海省第11次連調企業退休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達到月人均267元,在全國地區位居第四,西北地區第一。與此同時,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在全國率先啟動。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楊頤此前在該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青海全省人社系統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深化改革,開拓創新。五年來,青海全省參加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333.6萬人、550.8萬人、40.1萬人、58萬人、48萬人,較“十一五”增長1.6倍,其中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有1905元提高到3060元,增長60.6%;城鄉居民養老金由55元提高到125元,增長127%;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由300元提高到125元,增長83%;五大保險八個險種的基金結余達207億元,增長220%。
據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計,截至2015年末,青海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含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125萬人、95.4萬人、40.8萬人、59.6萬人、47.9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人數達235萬人、455.2萬人。
“,青海省將不斷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前期政策設計工作已基本結束,4月將正式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各項業務經辦的常態化。”楊頤說,同時,青海省還將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深化醫保復合型支付方式改革,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制度試點,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出臺“兩定”機構準入評價辦法,研究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實施辦法,全面推進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促進和引導各類單位和符合條件的人員長期持續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