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浙江省的最低工資標準還尚未調整,目前執行的依舊是2015年的,當然小編會密切關注、及時更新,為大家呈現最新的知識。
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再次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將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最高一檔調整為1860元。
從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將執行新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分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調整后,各檔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接近13%。
現行的浙江省最低工資標準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分別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檔。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目前調節企業分配的兩種主要手段之一。從1994年開始至今,浙江省已經15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
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附:2015年浙江省最低工資標準表
類別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適用區域 |
月標準 | 小時標準 | ||
一類 | 1860 | 17 | 杭州市區、余杭區、寧波市區、溫州市區 |
二類 | 1660 | 15.2 | 蕭山區、富陽市、慈溪市、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樂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區、紹興市區、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紹興縣、新昌縣、金市區、義烏市、永康市、東陽市、臺州市區、臨海市、溫嶺市、玉環縣 |
三類 | 1530 | 13.8 | 淳安縣、臨安市、建德市、永嘉縣、洞頭縣、德清縣、長興縣、安吉縣、蘭溪縣、浦江縣、武義縣、舟山市市區、岱山縣、嵊泗縣、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衢州市、江山市、龍游縣、常山縣、開化縣、麗水市區、青田縣、縉云縣 |
四類 | 1380 | 12.5 | 平陽縣、蒼南縣、文成縣、泰順縣、磐安縣、龍泉市、云和縣、景寧縣、松陽縣、遂昌縣、慶元縣、嘉興市區、海寧市、平湖市、桐鄉市、嘉善縣、海鹽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