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據國資發分配(2011)63號文件,“關于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精神,”對于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于當地政府辦學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生活補貼名義予以補齊。我們已經好幾年沒有補了,希望省長關心一下大連的退休幼教老師吧
答復意見:
2011年,根據國資發分配(2011)63號文件,“關于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精神,”對于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于當地政府辦學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生活補貼名義予以補齊。我們已經好幾年沒有補了,希望省長關心一下大連的退休幼教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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