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資改革一直是參加教師招聘考試和在職教師所關注的熱點話題,教師待遇低也是社會關注的問題,今年國家將對教師工資待遇進行調整,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將改革。
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彭渤此前在自己的一篇博文中,專門對高校教師的“工分制”作了論述。在博文中,彭渤直言,“工分制”損毀了教師的勞動。
“教學是個良心活,科研也需要精益求精。把教學和科研都簡單量化成了‘工分’,一方面是對一些教師勞動的損毀,另一方面也導致了大學里的浮躁。教師難以靜心,教學、科研都為掙‘工分’而浮躁。”他說。
此外,“工分制”也在無形之中誘導了大學進行成本核算。而為了提高單個課時的酬金,教師會大量壓縮投入成本高的課程的教學課時,如實驗、野外實習等課程,這也直接影響教學質量。彭渤坦言:“在‘工分制’的模式下,要求大學選擇最好的教師上好每一門課,基本不可能實現。如此一來,學生便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事實上,對于“工分制”的這種質疑早在多年前就已經出現。
比如在2010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就曾宣布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教師工資將按工作量分配。根據此方案,如果一名教授沒有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拿到的績效工資可能不如一名剛參加工作的行政人員。
而此方案剛一公布,便遭到學院多位教授的反對,反對者的主要意見是:“真正的學術水平與發表論文的數量以及與是否發表在所謂‘核心刊物’上毫無關系。”有校外學者更是針對此事直言,別把大學辦成養雞場,以為給了飼料就得下蛋。
“在高校管理的初級階段,高校內部各種機制尚不健全,用這種‘績效’方式加強管理是有必要的,但如果高校管理走上正軌,教師的責任心也慢慢加強以后,這種初級性質的管理還是否合適,是否應慢慢放開,給教師更多自主權,其實值得探討。”采訪中,陳建新說。
“獎優”與“罰劣”
彭渤那篇抨擊高校“工分制”的博文,其實是有一定爭議性的。比如在博文的評論中,有人便指出:“大學里有這么多教師,且工作類別相差巨大,如果不用‘工分’,你有什么更好的評價和考核方法嗎?”彭渤對此的回答是:“我沒有資格提出評價意見和考核方法。這是管理者的事情。”
那么,管理者又該如何考慮這個問題呢?
幾年前,彭渤曾先后在澳大利亞和丹麥學習和工作多年。他發現在國外高校,一個崗位是有一份相對固定的收入的。教師在某個崗位就要履行崗位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高校則有義務對其工資進行保障。如果教師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高校可以通過規定程序對其解聘。
“概括地說,我們的制度是一種簡單數量化的‘獎優’,即‘多勞多得’,而國外高校通行的則是在嚴格制度保障下的‘罰劣’。相對而言,國外的制度可以保障教學科研人員在‘不偷懶’的前提下,有一個安心工作的大環境。”彭渤說。
事實上,這種“罰劣”的制度有些類似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內高校曾普遍實行的“固定工資制”。正是站在這個角度上,馮大誠坦言,很多高校目前在采用的“工分制”其實是一種歷史的倒退。
“縱觀世界各國高校,將教師工資與工作‘績效’簡單掛鉤的可能也只有我們。”馮大誠說,這種模式說到底,其實就是企業管理中的“泰勒制”模式。這種誕生于上世紀初的管理模式,便是通過差別計件工資的形式,調動工人積極性,從而提高每個單位勞動的產量。
“需要注意的是,‘泰勒制’模式只適合管理簡單勞動狀態,而高校教學和科研是件極其復雜的工作,這種模式怎么可能適合呢?”馮大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