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再次成為熱議話題,對于部分繳納房產稅的城市而言,就房產稅繳納期限這個問題,許多朋友都還不是很清楚,針對房產稅繳納期限這一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些關于房產稅繳納期限的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了解房產稅繳納期限。
一、房產稅繳納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房產稅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房產稅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房產稅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房產稅納稅人在辦理手續前,即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從使用或出租、出借的當月起,繳納房產稅。
三、房產稅納稅申報
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即使辦理納稅申報,并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四、房產稅納稅地點和征收機關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座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