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慶市人社局公布了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一、最低工資標準一檔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潼南縣、銅梁縣、榮昌縣、璧山縣等23個區縣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相對于之前的10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19%。
二、最低工資標準二檔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1.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 相對于之前9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21%。
三、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上述標準自1月1日起執行,5月1日公布的標準不再執行。各用人單位應在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