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對事業單位工資和社會保險制度僅作了原則規定,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日表示,最近,社會上出現了對條例某些內容的誤讀、誤傳,主要集中在工資待遇和養老保險上。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條例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社會保險、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改革亮點。
由于條例事關全國111萬事業單位、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的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社會上盛傳從7月1日起“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000余萬事業編制人員參加社保”等消息。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在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是從2003年開始的,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絕大多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條例只是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了這項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條例對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也只是作出了原則規定。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中央部署,統籌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這和條例實施工作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說,對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做好解釋工作,加強正面引導,消除誤解,防止惡意炒作,切實維護穩定。
“鐵飯碗”變“瓷飯碗”?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從1日起開始實施,逾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手中的“鐵飯碗”,將開啟“瓷飯碗”的蛻變。廣東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6月30日在解讀條例時指出,條例實施后最大的轉變是將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下狠招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作為首批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的廣東,改革動向備受關注。如何順利突破利益藩籬打破“鐵飯碗”?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醫療待遇會否降低?
焦點崗位“終身制”是否會終結
廣東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指出,管理條例最大的轉變是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確定為“合同關系”,打破終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競爭、激勵約束、權益保障的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進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條例將把“鐵飯碗”變成“瓷飯碗”,“瓷飯碗”還可能變成“沒飯碗”。條例明確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必須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廣東打破崗位終身制的改革早就起步。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從元旦開始,廣東6萬多個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同時175萬“事業人員”轉成“合同用人”,實現事業單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
廣東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說,事業單位是直接生產、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組織,人員“終身制”導致崗位固化,工作效率低下,“干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大鍋飯”體制極大影響了公共服務的提供。
在廣東某市的一家事業單位,公開的年度預算表顯示,總編制人數170人,工資福利支出約1700萬元;編制外聘請“臨時工”的預算支出費一年達1300萬元,是正式職工總待遇的76%,意味著臨時工的人數幾乎和正式工相差無幾。
在該事業單位工作的一位領導劉先生說:“一個處室,一正四副5個主任,其中3個副主任長期看不到上班的影子,有的還在外面攬私活。不招臨時工,大門塌了都沒人管。這幾個看不見的主任都是有‘關系’的,辭不掉,也不敢辭。”
“大家都有了掉飯碗的擔憂,才會想著要努力工作去保住‘飯碗’,破除‘終身制’有利于行政效率提升,促進人才的活性血液正常流通。”劉先生表示,但是要讓“合同工”真正告別“鐵飯碗”,并非一條規定就能做到,真正落實到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焦點養老金到底會多還是會少
廣東一家事業單位領導張欣然告訴記者:“工作12年來,從未繳過養老保險,如果不補繳,肯定會影響退休待遇;如果補繳,這個錢誰來出?職工是肯定不會愿意出的,單位也承受不了,財政不兜底,誰也不敢改。”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退休待遇能否保持原有生活水平。根據2006年發布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后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在2008年《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剛剛出臺時,廣東某高校50歲的大學教授陳老師和多位同齡教師由于怕錯過享受退休金的機會一起找到學校要求提前退休。陳老師說:“當時教授的退休金少則5000元,如果實行新辦法,我大概也就能拿到3000元左右。”
國際慣例顯示,養老金替代率為60%-70%,方可維持退休前的基本生活水平。財政部科研所專家測算,《方案》中事業單位的退休待遇與企業養老保險幾乎別無二致,養老金水平下降難以避免,養老金替代率可能要從80%-90%下降到50%左右。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有的試點省份參加改革的單位心存疑慮,部分非試點省份事業單位人員預期黯淡。張欣然說:“改革需要付出成本,但改革的成本不應該全部推給事業單位。任何改革,如果沒有良好的預期,如果感到福利水平是‘絕對’的下降,那么勢必會增加改革阻力。”
焦點看病的花費是否會增加
一直以來,社會公眾認為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應該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軌;另一方面,事業單位人員擔心并軌后看病負擔會不會加重?
事實上,自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公費醫療改革延宕16年仍未全面完成,部分省區市至今未取消公費醫療。步履蹣跚的馬拉松式改革背后,“拖一天是一天”“守住蛋糕”的既得利益保衛心態是拖延公費醫療改革的絆腳石。
而部分地區的公費醫療支出費用居高不下。廣州市人社局度部門決算顯示,廣州市直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公費醫療開銷金額超過14億元,其中事業單位公費醫療開銷高達10.05億元。而同期城鎮居民醫保開銷為2.34億元。
供職于廣東某市一家事業單位的合同制聘用人員張女士說,其所在單位的部分事業編制人員至今仍享受公費醫療,看病、拿藥不用出一分錢,家人還能搭“順風車”報銷。而和她一樣的一些合同制員工,買的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跟公費醫療沒法比。”
“同樣都是工作,卻因為我們的‘身份馬甲’不同,醫保待遇和報銷比例相差幾倍!”張女士非常不滿。
此次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是否意味著未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褪去比照公務員的特殊身份標簽?分析人士指出,即便一些地方通過制度設立將公費醫療并入職工醫保,也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職工享受相同的醫保待遇。
記者發現,一些地方在取消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時,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也就是由地方財政為“補充醫療保險”埋單,個人自負超過一定額度后,多出來的錢可以得到“補充醫療保險”的二次報銷。
“實際上,這是把公費醫療改革后已縮小的不公平差距又變相拉大了。取消公費醫療要警惕一些地方‘借尸還魂’式醫保改革。”一位長期研究社保問題的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