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一直都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今天小編為大家謀福利了,2015教師待遇新政策已經出臺,以下內容為教師工資最新消息:
一、教師實行什么工資制度?
根據國人部發[2006]56號文件《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教師也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二、崗位績效工資是怎樣構成的,標準多少?
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專業技術人員按本人現聘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現行工資標準為:七級(副高)930元,十級(中級)680元,十二級(助理級)590元,十三級(員級)550元。根據崗位的變化調整。
2、薪級工資按照本人工作年限、任職年限、所聘崗位、學歷、結合年度考核情況確定。薪級工資每年調整1次,一般在12-35元之間。
教師的基本工資還包括教護提高部分(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兩項之和的10%)、教齡津貼、保留福補。
3、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 70%,我縣執行息政辦[2014]53號文件新標準:高級1330元,中級1120元,助理級930元,員級770元。獎勵性績效占績效工資總量的 30%,由學校搞活分配,包括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優質服務獎等項目,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各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設項目。
4、津貼補貼:分為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我縣只有特校享受特殊教育崗位津貼。
三、績效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教師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基礎部分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合理拉開差距,按學期發放,各項目及標準由學校根據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確定。
四、為什么不發第十三個月工資?班主任津貼為什么從教師績效工資中出?
國人部發[2006]56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后,取消現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將一個月基本工資的額度以及地區附加津貼納入績效工資。我縣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已將第十三個月工資和班主任津貼核算在總量之內。根據豫政 [2009]219號文件:班主任是教學的重要工作崗位,在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將原國家規定班主任津貼和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并,不再分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