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正式宣布,在8家試點法院、檢察院基礎上,在全市所有法院、檢察院全面推行司法體制改革。全市試點法院、檢察院進入員額內的法官、檢察官收入暫按高于普通公務員43%的比例安排。
可以說,上海市這次大幅上調法官、檢察官工資的改革舉措,對于在司法改革中感到茫然和不安的他們來說,無疑是“久旱逢甘霖”,同時也給那些徘徊在“辭”與“不辭”邊緣中糾結萬分的司法工作人員們找到了一個值得留下的理由。
可是,這次“試水”也引來網友們鋪天蓋地的質疑和謾罵,包括一些其他部門的公務員心理也失衡了:“我們做的活也不比他們少,為什么他們工資比我們高43%,這分明是搞特殊嘛!”“這不是把公務員群體分成三六九等嗎?”
筆者認為,網友們在關注“漲工資”這個焦點時,也應該看到,在上海司法改革進程中,還有一個關鍵詞“員額制”。所謂“員額制”,是對法官、檢察官精中取優,走職業化、專業化道路。改革后法官、檢察官只能占到單位人員的33%左右,剩下的人皆是司法輔助人員和行政人員。所以,高于普通公務員的薪酬給的是這33%的法官、檢察官,并非普惠政策!疤斓紫聸]有白吃的午餐”。改革前,案多人少、“白加黑”、“5+2”已經是不少基層法院、檢察院的工作常態;改革后,辦案人員進一步精簡,當前的這些問題將更加突出。
同時,改革后的法官、檢察官還需面臨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即法官、檢察官要對自己辦過的所有案件終身負責,一旦出錯,都要受到追究?上攵,在未來,辦錯案件的后果和代價愈發沉重,“普通”公務員未必可以承擔、愿意承擔。所以,在這樣的基礎上,相對增加法官、檢察官的薪酬待遇,不僅體現了權責相平衡,也是對堅守在辦案一線的法官、檢察官的認可和鼓勵,才不會寒了他們的心。
從長遠看來,給進入員額的法官、檢察官漲工資,只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第一步。接下來,還會逐漸實現人財物省級統一管理,去除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真正使法官、檢察官從繁瑣的非法律事務中脫離出來,更加獨立、更加“純粹”地維護公平正義。
為“漲工資”感到憤憤不平的網友們,想一想法官、檢察官的具體工作,憧憬下司改美好的藍圖,相信大家有一天回過頭來看,會由衷地贊一聲: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