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且60周歲以下的居民可以選擇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可在100元—1200元等12個檔次內自愿選擇繳納養老保險費。中國人才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一、江蘇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規定逐年繳納保費,多繳多得。省根據國家要求和經濟發展及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各地可按制度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繳費方式。
2、集體補助。
充分發揮我省集體經濟優勢,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集體補助機制。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農村居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集體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省財政(含中央財政)對市、縣(市、區)按人均財力分檔給予補助,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重點傾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多繳多補。
(1)選擇100元-4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2)選擇500元-8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
(3)選擇900元-12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補貼標準限低不限高,有條件的地區可提高補貼標準,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適當增加補貼給予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對城鄉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三、城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