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樹立勞動光榮、勤勞致富的榮辱觀,克服等、靠、要的不良心態,自力更生、奮發圖強,主動在脫貧致富的路上邁開新步伐、展現新作為。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關于2017年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通知,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2017年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通知1】
根據《*、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建立國家扶貧榮譽制度,表彰對扶貧開發作出杰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的要求,經中央批準,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定在“十三五”期間設立“全國脫貧攻堅獎”,每年評選表彰一批為脫貧攻堅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人物。為組織開展2017年評選表彰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目的
組織開展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旨在樹立脫貧攻堅先進典型,引領社會風尚,弘揚,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脫貧攻堅,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濃厚氛圍,凝聚精神動力。
二、組織領導
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領導組織實施,負責審定方案、審定獲獎者,開展頒獎表彰活動。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成立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評選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全國評選辦公室提名組成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委員會”),邀請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基層干部群眾代表組成,負責評審工作,提出獲獎人選建議名單。
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各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推薦工作;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央統戰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分別牽頭組織工作地或注冊地在北京的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高校、金融機構、中央企業的推薦工作;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負責全國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推薦工作。
三、獎項設置
全國脫貧攻堅獎共設奮進獎、貢獻獎、奉獻獎、創新獎四個獎項,每個獎項表彰10名,共表彰40名。
四、評選范圍
全國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對象為對脫貧攻堅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各獎項的評選范圍為:
奮進獎從脫貧主體中產生,表彰脫貧致富和帶領貧困群眾擺脫貧困的先進典型。
貢獻獎從扶貧工作主體中產生,表彰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軍隊和武警部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中的先進典型。
奉獻獎從社會幫扶主體中產生,表彰各類社會組織、非公有制企業和公民個人中的先進典型。
創新獎從脫貧攻堅理論與實踐創新的主體中產生,表彰推動扶貧改革創新的先進典型。
五、評選條件
全國脫貧攻堅獎推薦人選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踐行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聚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真抓實干、成效顯著,群眾認可、社會公認。
各獎項具體條件是:
奮進獎:艱苦奮斗、自力更生,帶頭光榮脫貧、勤勞致富。積極作為、勇于擔當,帶領貧困群眾擺脫貧困,推動貧困地區發展。
貢獻獎:認真履職盡責,深入調查研究,傾心用力真扶貧、扶真貧,營造良好氛圍,出色完成扶貧任務。
奉獻獎:熱心扶貧濟困,樂于奉獻愛心,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實際行動關心、關注、關愛貧困群眾,受到社會廣泛好評。
創新獎: 發揮聰明才智,聚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創新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起到重要作用,產生積極影響。
六、推薦辦法
全國脫貧攻堅獎的推薦嚴格按照屬地原則,采取組織推薦和群眾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一)組織推薦
1.地方由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推薦,中央單位在地方的分支機構由所在地方推薦,各地每個獎項推薦人選不超過2人(含群眾推薦人選)。
2.在京中央單位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央統戰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等7家牽頭推薦,各牽頭部門每個獎項推薦人選不超過2人。
(二)群眾推薦
群眾推薦和各類社會組織推薦一律采取屬地原則,由地方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受理,由各省篩選后統一向全國評選辦公室推薦。
已獲得全國脫貧攻堅獎榮譽稱號的不重復推薦。
推薦人選須填寫《全國脫貧攻堅獎推薦人選申報表》(見附件),附3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列入各省、各牽頭部門推薦人選的,由各省、各牽頭部門統籌,為每名推薦人選拍攝10分鐘左右的視頻資料。
各省、各牽頭部門要對推薦人選進行考察審核,在上報全國評選辦公室前,采取適當方式在相應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會監督。各省、各牽頭部門要統一征求推薦人選戶籍地和居住地計劃生育、公安等部門意見,屬于黨員和公職人員的,征求紀檢和監察機關意見,屬于從事經營活動的,征求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意見。
七、實施步驟
評選表彰工作分七個環節進行:
(一)通知公告(6月初)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印發評選表彰活動方案;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布評選表彰活動方案。
(二)報名推薦(7月15日前)
各省、各牽頭部門受理推薦,提出推薦人選,于7月15日前向全國評選辦公室報送推薦材料。
(三)資格審核(7月16日-7月20日)
全國評選辦公室對各省、各牽頭部門的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
(四)初評審核(7月21日-8月10日)
全國評選辦公室將推薦人選提交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評出初評候選人60名。初評候選人經全國評選辦公室會議通過后,向全社會公示5天。
(五)復評審查(8月11日-8月31日)
評選委員會對初評候選人進行復評。全國評選辦公室根據復評情況,提出獲獎建議人選,將名單分別提交公安部、環保部、工商總局、安監總局等部委征求意見,并再次向全社會公示5天。
(六)報批審定(9月1日-9月15日)
全國評選辦公室將獲獎建議人選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七)表彰獎勵
扶貧日期間向獲獎人員頒發全國脫貧攻堅獎獎章和榮譽證書。中央主要媒體和有關網站以多種形式對獲獎者廣泛宣傳。
八、有關要求
(一)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產生程序進行,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導向,體現先進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優中選優。深入發動群眾,面向基層一線,把評選表彰的過程作為學習宣傳先進事跡的過程,使評選表彰工作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
(二)公開公正,維護公平。堅持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確保評選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嚴肅紀律,規范程序,嚴格審核,認真處理投訴舉報。評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虛構事跡材料、違反評審規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將撤銷評選資格。對于已授予全國脫貧攻堅獎榮譽稱號的表彰對象,如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行為,將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并收回獎章、證書。
【關于2017年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通知2】
為大力推進“一號工程”,全面打贏脫貧攻堅硬仗,進一步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教育引導全縣廣大干部群眾以先進典型為榜樣,積極投身脫貧攻堅實踐,奮起作為,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努力奮斗。縣委、縣政府決定“十三五”期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脫貧攻堅“雙百”(“百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百名優秀精準扶貧干部”,以下簡稱“雙百”)人物評選表彰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加快脫貧攻堅、實現全面小康為根本,緊扣脫貧攻堅這個重點,堅持注重工作實績,注重群眾口碑,立足農村基層,選拔推出一大批在平凡崗位上創造出不平凡業績的干部和群眾,塑造一大批可親可感、可敬可學的脫貧攻堅先進典型,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深入廣泛地宣傳示范,在全縣廣大干部群眾中掀起學優秀、趕先進的熱潮,凝聚苦干實干、真抓實干的強大精神力量,為推進環縣整體脫貧提供強有力的精神支撐和道德滋養。
二、評選標準及范圍
(一)評選標準
1.“百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愛國守法,誠信經營,踏實肯干,自主創業,勤勞致富,熱心公益,具有良好的致富經驗、超強的帶富意識、良好的群眾評價,扎根農村、攻堅克難,在實干中創出的致富路子具有可參照、可學習、可推廣性,在全縣廣大群眾中起到了示范引領作用,為區域經濟和縣域產業發展做出探索和貢獻。
2.“百名優秀精準扶貧干部”:愛崗敬業,勇于擔當,辦事公道,貼近群眾,真抓實干,埋頭苦干,積極投身脫貧攻堅幫扶工作,以發展幫聯村經濟、增加貧困戶收入為目標,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為貧困村和貧困戶出實策、鼓實勁、辦實事,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評選范圍
1.“百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必是已經脫貧致富的建檔立卡戶,自主從事農業、工業、社會服務業,艱苦創業、勤勞致富,具有較強示范帶動性的群眾。
2.“百名優秀精準扶貧干部”:省、市雙聯干部,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省市駐環單位,各駐村幫扶工作隊中直接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的干部及做出卓越貢獻的村干部。
三、評選辦法及程序
評選活動從2017年開始,至2020年結束,每年評選出“雙百”人物各20名。2017年評選活動從12月1日開始,12月30日結束,活動分為宣傳動員、層層推薦、初步評定、集中展播、公眾投票、聯合評定、表彰獎勵等7個步驟。
(一)宣傳動員。制定下發《全縣脫貧攻堅“雙百”人物評選表彰活動實施方案》,并在中國環縣網、環縣廣播電視臺、“環縣發布”等媒體平臺上發布公告,廣泛宣傳動員全縣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到“雙百”人物評選宣傳活動中來。
(二)層層推薦。“雙百”人物的推薦上報原則上以鄉鎮為單位,由各村(社區)嚴格對照評選標準及范圍,進行摸排推薦,并及時上報鄉鎮,鄉鎮要對各村摸排出的候選人進行審核加注意見后,于12月15日前上報縣委宣傳部。“脫貧致富能人”也可由部門單位推薦上報。
(三)初步評定。縣委宣傳部要依據評選標準和要求,對各鄉鎮上報的候選人進行審查篩選,并確定初步人選。
(四)集中展播。利用中國環縣網、環縣廣播電視臺、“環縣發布”等媒體平臺,進行為期一周的“雙百”人物候選人先進事跡展示播放活動。
(五)公眾投票。縣委外宣辦要在中國環縣網、“環縣發布”等網絡平臺,組織全縣廣大干部群眾對初步確定的“雙百”人物候選人進行為期一周的網絡投票。
(六)聯合評定。縣委宣傳部將會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文明辦、縣委農村部、縣扶貧辦、縣委雙聯辦、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組成評委會,對初步確定的人選,結合投票結果進行最終評議,并確定正式候選人,在有關媒體進行公示。
(七)表彰獎勵。由縣委宣傳部會同評委會各單位,提出全縣“雙百”人物表彰意見,以縣委、縣政府名義予以表彰獎勵。
四、獎勵辦法
(一)獎勵方式
對最終確定的全縣“雙百”人物,以適當形式或召開全縣“雙百”人物專題表彰會議,予以表彰獎勵。
(二)對“百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的獎勵
1.現金獎勵。每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獎勵現金3000元。
2.產業扶持。根據勤勞脫貧致富能人在產業發展中的整體業績、發展前景等實際情況,因人施策,區別對待,以“以獎代補”的形式,予以產業扶持。
3.金融貸款。對勤勞脫貧致富能人在產業發展中前景樂觀但資金困難的,根據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給予低息或貼息金融貸款,予以扶持。
(三)對“百名優秀精準扶貧干部”的獎勵
每名優秀精準扶貧干部獎勵現金3000元。
五、深度宣傳
充分利用網絡宣傳、社會宣傳、對外宣傳、巡回宣講、文藝宣傳等多種方式,對“雙百”人物的先進事跡進行全景化深度宣傳。
(一)網絡宣傳。在中國環縣網開展專題頁面,以圖文并茂的方式,展示“雙百”人物風采。充分利用“環縣發布”騰訊微博、“環縣發布”微信公共平臺等新媒體,及時推送我縣“雙百”人物先進典型事跡,實現網上網下即時互動,擴大宣傳覆蓋面。
(二)社會宣傳。各鄉鎮在村部、學校、農村文化站、文化廣場等場所和人口集聚區,制作全縣“雙百”人物先進事跡展示牌,提高宣傳效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縣委宣傳部在環江文化廣場、皮影廣場等人流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制作全縣“雙百”人物先進事跡宣傳牌,并組織全縣廣大干部群眾參觀學習。
(三)對外宣傳。縣委外宣辦、縣廣播電視臺深入基層一線,對全縣“雙百”人物先進事跡進行深層次的挖掘整理,并積極向上級媒體報送,適時邀請中央、省市主流媒體記者來環采訪報道,助推脫貧攻堅向縱深發展。
(四)巡回宣講。縣委宣傳部負責對評選出的全縣“雙百”人物進行統一培訓指導,嚴格篩選,并組建先進事跡宣講報告團,赴各鄉鎮、各系統、企業、社區等進行巡回宣講,使“雙百”人物的先進事跡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強勢氛圍,帶動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為早日脫貧致富奔小康而奮斗。
(五)文藝宣傳。縣文廣局、縣文聯組織縣屬文藝團體和文藝工作者,以“雙百”人物的先進事跡為原型,采取舞臺劇、微電影、快板、書畫、詩歌等多種文藝形式,創作一批文藝精品,在全縣巡回展演。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全縣“雙百”人物評選表彰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此項活動作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一號工程”的有效抓手。高度重視、大力推動、廣泛宣傳、層層動員、精心培育、用心挖掘,實實在在評選出一批具有環縣精神特質的先進典型,組織人員挖掘整理好事跡材料,全力推進評選工作。
(二)嚴格審核,注重質量。評選活動由縣委宣傳部總體負責,各鄉鎮和有關單位配合。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確保所評人物事跡真實感人,具有示范性和教育性。候選人事跡向社會展播、投票期間,如有舉報,各鄉鎮和有關單位要配合做好調查工作,根據情況作出妥善處理。
(三)完善材料,規范推薦。推薦材料包括:《環縣脫貧攻堅“雙百”人物評選表彰活動候選人推薦表》(中國•環縣門戶網站下載);事跡材料。要求標題鮮明、文體規范、結構清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富有感染力,字數在2000字以內;③本人照片5張(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日常工作照或生活照4張,均為電子版)。推薦表、事跡材料需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