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強調,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提出的“三嚴三實”要求,是黨員干部的修身之本、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結合本人公安工作實際,我認真對照,深刻查擺問題,剖析產生的根本原因,明確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突出問題
(一)“嚴以修身”方面
1、理論學習不夠。理論學習有時不積極不主動,應付上級要求多,沒有從“要我學”轉變為“我要學”。在組織民警集體學習中,往往集體學習次數多,個人單獨學習時間少,沒有過多追求學習的效果。
2、加強黨性修養不夠。雖然在理想信念、黨性修養方面是合格的、過關的,但宗旨意識還需加強,與群眾的感情還不夠深,認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在工作面前擔當不夠、謀劃不深。
(二)“嚴以用權”方面
1、“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思想根基還需加強。在執法辦案等日常工作中,個別時候存在領導干部打招呼情況下,執法不嚴,打擦邊球的情況。
2、存在特權思想。自認為派出所長在轄區內別人都要給面子,對所內民警的私事,存在找人打招呼辦事的情況。
(三)“嚴以律己”方面
1、工作意志弱化。隨著工作環境的改變和職務提高,有時工作中主動性、積極性、創新性變差,僅憑經驗憑直覺靠老辦法辦事,存在懈怠思想。
2、存在畏難厭戰情緒。從警17年,每天接觸的都是形形色色的各類社會人群,面對的難事、瑣事、操心的事多,面對艱巨繁重的工作任務,特別是面對一些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存在畏難厭戰情緒。
(四)“謀事要實”方面
1、工作有時不夠扎實。在日常工作中,在到一些單位場所檢查時不夠深入,有時只是流于形式沒有全方位、多角度的開展檢查。
2、工作檢查落實少。工作任務布置多,認真檢查落實到位不夠,如,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辦理案件一律要進辦案區,由于個別民警圖方便,有時在辦公區辦案,檢查監督沒有到位。
(五)“創業要實”方面
1、務實求實方面需要加強。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習慣于在所內口頭、開會安排。消防監督檢查、大情報等,往往是安排民警例行檢查,不能給創造性的開展工作,造成檢查流于形式、走過場。
2、但當精神不夠。在當前形勢下,有些公安工作很難做,有時也會有非議, “怕出事”的情緒越來越濃。有時面對問題,對那些容易解決的,往往抓起來得心應手,決策比較快,推進措施到位;對那些情況比較復雜,解決起來有風險的問題,盡管群眾反映突出、迫切需要解決,也往往是拖一拖、等一等。
(六)“做人要實”方面
1、缺乏優待民警的關愛心。對普通民警思想、工作、生活,了解掌握少,解決困難少,普通民警工作激情和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激發,平時與民警談心少、溝通少。
2、對同志的批評多,鼓勵關心不夠。自認為出以公心,從工作出發,對所內同志要求過高過急,缺乏傾聽的耐心,批評過于嚴苛,往往直來直去、不注意場合,有時對情況了解不全面,片面強調看“結果”不看“過程”,對下級批評不恰當。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不夠堅定。
自覺不自覺放松了對政治理論的學習,多數時候學習流于形式、流于表面,沒有持續性開展。總認為工作多年,有實踐經驗、有理論基礎,放松了對自己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總認為自己長期接受思想教育,自己的人生價值取向沒有問題,這種思想認識導致了自己積極向上、銳意進取、敢于擔當、求真務實、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精神減弱。
(二)宗旨意識樹得不夠牢固。
隨著環境的變化、職務的升遷,坐辦公室、開會的時間越來越多,與群眾坐一條板凳、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越來越少,與群眾同甘共苦、密切聯系的意識越來越淡,對群眾的疾苦感受也不再像原來那樣深切。雖然在日常工作中總是擠時間、找機會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但由于時間有限,過程中很難了解到群眾的真實想法,逐漸拉開了與群眾的距離,對基層的情況了解不足、掌握不全,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有所退化。
(三)紀律執行還不夠嚴格。
對各項政治紀律是堅決嚴格執行的,對上級決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實的,但有時圖一時輕松,簡單開會傳達一下,對紀律和決策的落實情況缺乏比較硬的督促檢查;有時存在畏難情緒,有的該執行的紀律堅持不夠,個別時候存在老好人情況。
(四)對改進作風的認識還不夠到位。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關系黨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問題認識不足,沒有充分認識到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對社會風氣的影響作用,正確的政績觀、權利觀、利益觀樹立得不牢固,要求還不嚴,標準還不高。落實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認識上還沒有完全實現從“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轉變。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進措施 我將按照三嚴三實專項學習活動的要求,不斷的完善自己,切實提升工作能力與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
把學習作為一種精神追求、一種政治責任,切實加強理論學習,以理論上的清醒和堅定,始終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進一步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和系統性,不斷用黨的理論和政策武裝頭腦、指導工作、推動實踐。完善個人自學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的制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實際成效。
(二)進一步強化宗旨意識。
牢固樹立為全心全意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千方百計為人民群眾解難事、辦實事,牢記肩上的重擔和使命,牢記黨和人民的重托,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創業上,兢兢業業地把工作完成好,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強化集體觀念,增強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集思廣益,博采眾長。同時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有思想、特別能作為”精神,切實履行好服務群眾的神圣職責,努力把公安機關建設成為為民解憂的窗口,展示黨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窗口。
(四)進一步保持清正廉潔。
進一步保持清正廉潔、增強拒腐防變能力。在當前社會還存在腐敗現象情況下,要有真佛不破戒的修為,抗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考驗,做到自重、白警、白省、自勵,做到在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面前一塵不染,一身正氣,樹立正確的利益觀、榮辱觀、道德觀、人生觀,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堅決抵制歪風邪氣,始終做到清正廉潔,自覺與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帶頭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盡心盡力把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