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項目分解表
序號 | 內 容 | 項目及目標要求 | 標準分 | 評分標準 | 備注 | |
一 | 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的情況 | 1 | 社區各支部設一名紀律檢查委員(在職) | 4 | 未達要求不記分。 | 有支委會議記錄本明確 |
2 | 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實有計劃及安排,有支委會會議記錄。 | 4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0.5分。 | |||
3 | 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并組織實施。 | 5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2分。 | 以會議紀錄為準 | ||
二 |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情況 | 4 | 按上級要求進行行政審批,嚴禁亂收費和收費不開發票。 | 5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1分,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 |
5 | 財務制度健全、財務支出公開、重大財務支出集體決定。 | 5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0.5分。 | |||
6 | 堅決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設立“小金庫”。 | 5 | 出現違規違紀現象不記分。 | |||
7 | 按上級要求要求推行居務公開。 | 4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0.5分。 |
三 | 組織黨員干部學習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情況 | 8 | 嚴格執行紀委書記同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廉政談話制度。 | 5 | 每年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未達要求每例扣1分。 | 查談話紀錄 |
9 | 經常性組織黨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提高黨員政治素質,支部每年集中學習不少于4次。 | 5 | 有黨員干部參加非法組織迷信活動的每例扣1分。 | |||
10 | 認真抓好反腐倡廉宣傳報道,年內被市以上黨報黨刊采用1篇以上并向街道紀委報送信息3篇以上。 | 5 | 未達到要求每少一例扣1分。 | 看有關資料 | ||
四 | 貫徹落實街道工委、辦事處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及其他有關規定 | 11 | 嚴格執行關于治理紅包禮金的有關規定,狠剎送受紅包歪風。 | 5 | 出現違規違紀現象每例扣0.5分。 | |
12 | 從嚴加強工作作風,有效地治理“懶、散、假”等不良風氣。 | 5 | 出現違規違紀現象每例扣0.5分。 | |||
13 | 嚴禁單位工作人員上班遲到、早退和上班時打牌,尤其是在賓館、茶樓打牌、賭博。 | 5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1分。 | |||
14 | 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促進班子團結,民主生活每年不少于2次。 | 4 | 未達到要求每例扣0.5分,班子不團結造成惡劣影響的不記分。 | 以會議紀錄為準 |
五 | 履行監督職責,對所轄地區黨風廉政建設其他部門成員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15 | 單位主要負責人年底在本單位以及相關會議上進行一次述職述廉。 | 4 | 未達要求不記分。 | |
16 | 對單位的其他成員的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5 | 單位有出現違規違紀現象的每例扣0.5分。 | |||
六 | 切實糾正所轄地區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積極參加治理經濟發展環境。 | 17 | 參加治理經濟發展環境,協調坐落單位關系,成效明顯,轄區內經濟環境得到優化。 | 5 | 每出現一次嚴重破壞經濟環境的事件扣1分,被省、市、區點名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不記分。 | |
18 | 加強對安全生產和經營的督查,轄區內無重大責任事故。 | 5 | 每出現一例責任事故扣1分,出現重大責任事故不記分。 | |||
七 | 依法領導、組織或支持執法機關(機構)履行職責。 | 19 | 加強內部相互監督,并接受群眾監督,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積極配合上級組織查處。 | 5 | 知情不報、有檢舉揭發每例扣0.5分。 | |
20 | 認真接待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到有接待、有登記、有處理意見,無集體越級上訪,無信訪積案。 | 5 | 每出現一次集體越級上訪扣1分,積案不處理、不上報,每例扣1分。 | 查閱紀錄本 | ||
21 | 積極支持本單位紀律檢查委員工作,改善其工作條件。 | 5 | 未達到要求視情況減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