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作為的復雜性,它一直是行為理論上爭論的焦點問題。不作為
是不是一種行為,這本身就是一個有待論證問題。各種行為理論都力圖證明不作為的行為性,可以說,有作為的行為性是檢測各種行為理論的試金石。
不作為的行為性在證明上的困難緣自它是身體的靜止,即不像作為那樣存在身體的外部動作,在單純物理意義上是一種“無”的狀態。因此,從物體的意義上難以證明不作為的行為性。為此,在不作為的行為性的證明中,往往引入目的性與規范性的視角,這種努力是有一定價值的。但又都不無片面性。
2015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依據《xx學校開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從4月1日起,學校認真組織人員根據 崗位職責,采取深入基層走訪、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調查表等形式,廣泛征求服務對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查擺存在的問題,深入剖析原因,找準問題根源。并且公布專門的舉報電話、舉報郵箱等,廣泛接受群眾關于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舉報投訴,通過社會調查、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見,對問題比較集中,反映強烈的,立刻建立臺賬,明確專人負責,限時進行整改。 規范辦學行為,治理教育亂收費,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每個教師的聲譽,關系到學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領導高度重視這項工作。一直把規范辦學行為,治理教育亂收費作為日常工作來抓。在開學時我校召開全體教師大會,組織開展了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現象的自查自糾工作,現就我校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組,加強領導不放松
學校成立了“規范辦學行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與全體教師簽定了《禁止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規范教育行為目標責任書》,并對照相關文件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貫徹文件精神,統一思想不掉隊
治理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是切實減輕群眾負擔的一項重大措施,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學校乃至全社
會的穩定,也關系到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當前,一些學校或教師個人進行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的現象屢禁不止,已經成為一個社會熱點問題,不但加重了群眾負擔,敗壞了社會風氣,也嚴重損害了教育的聲譽與形象,引起一些群眾的強烈不滿。,我校領導對此高度重視,正確認識。在學習了文件基礎上,又進一步領會了精神,統一了思想,嚴肅了紀律,提高了認識,增強了社會責任感,堅決貫徹執行“廉潔從政,廉潔從教”的方針,堅決打擊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的“三亂”行為。
三、張貼收費標準,公開透明不隱瞞
每學期開學之初,學校都及時在顯眼的宣傳櫥窗內張貼永久性縣教育局等上級主管部門聯合下發的收費標準,做到公開透明不隱瞞。并制定嚴格的收費制度,規范教育亂收費的行為:一是嚴格按照縣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費,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二是加大收費公開力度,做到收費公開透明;三是進一步加強學校收費使用管理,落實學校收費管理領導責任追究制;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
四、撰寫自查報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學校要求每一位教師對自己在教育教學中的行為,針對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教材、亂收費等情況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問題并立即糾正,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廉潔從教,凈化自身行為與靈魂,樹立領導廉潔從政、教師廉潔從教的形象。
五、深入學生當中,明查暗訪不遺漏
學校對全體學生采用不定時間、不定地點、問學生、看作業、翻書包、訪家長等方式進行明查暗訪,調查結果如下:
1.未發現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的亂收費現象。
2.未發現亂訂教輔資料、強制學生統一購買教輔資料或要求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教輔資料的現象。
3.未發現教師在講課、輔導、考試過程中,采取主觀故意的做法,專門選取一種或幾種教輔材料的內容,誘導或變相強迫學生購買使用這些資料,從中謀取利益的現象。
4.未發現教師利用國家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或上課前、放學后等時間,在校內外對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收費補課和違規辦班的現象。
5.未發現教師利用職務之便,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所任教班級學生參加校內外舉辦的各類有償辦班補課的現象。
6.未發現以家長要求或同意為理由,組織有償辦班補課的現象。
六、明確責任制度,加大處罰不手軟
對參與有償家教、亂訂教輔材料或亂收費的教師,一經查實,在全校通報批評;全額退回違規收取的費用;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扣發12個月績效工資;取消三年評先評優。
關于“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工作總結
按照縣委辦《關于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集中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敘委辦發〔2015〕26號)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機構,認真開展整治工作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敘質監﹝2015﹞36號),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做到組織保障有力。
二是廣泛發動宣傳。x月20日我局召開動員會,傳達學習了縣委辦發《關于印發<關于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集中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敘委辦發﹝2015﹞26號)的文件精神,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專題部署,明確了各項整治重點的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為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奠定了基礎。
三是開展“履職、盡責、服務、奉獻”專題討論會,讓全體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深入開展自查
對照整治重點,我局機關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全部深入開展自查。經查,我局存在問題有:
(一)理論業務學習不深入,服務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處理知識面專和廣問題上有待進一步完善,需要拓寬知識面,進一步完善知識結構。二是在處理知識實用性和系統性問題上有待進一步完善。在學習內容上存在實用主義的態度,業務書籍看得多一些,與自己工作相關、用得上的學得多一些,相關不緊密或目前不要用的學得少一些,存在先用先學、急用急學、不用緩學的現象。三是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仍然不夠。在實際工作當中仍然存在運用所掌握的知識解決具體問題不很多的情況,理論和實踐仍然結合不夠緊密,學用脫節,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執行力差。工作缺乏統籌安排,不能主動謀劃,存在等上級或領導安排部署現象,被動工作,忙于應付,執行力差。特別是在行政管理體制調整后,工作重心未及時做好調整,在結合體制調整和職能轉變做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方面,未找準切入點,服務能力還有待提升。
(三)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的意識仍需進一步加強。表現在積極主動地深入基層、深入企業提供服務做得還不夠,在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等方面還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沒有真正做到想企業、群眾之所想,急企業、群眾之所急,幫企業、群眾之所需。
(四)不思進取,缺乏創新意識。部分干部職工安于現狀,開拓精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工作成效不突出、亮點不多。表現在思維方式上有時習慣于憑經驗考慮問題和辦事情,工作的原則性有余,靈活性不夠。特別是大膽探索創新思維方式,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思路不寬,存有求穩怕亂、被動應付現象,缺乏知難而進的膽識和勇氣。
(五)工作作風不扎實,工作督查不到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跟蹤督查不到位的情況;在制度執行中,存在執行不力,責任追究不及時、不過硬情況,有強調個人原因,沒按規定執行請銷假制度情況;股室外出時去向告知不明確;公車使用時有時未按派車規定填寫派車單;督查督辦不及時,致使工作落實不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問題
針對自查發現問題,我局立即落實整改,由領導班子帶頭,全體干部職工均按要求形成問題清單及整改方案,明確整改事項、整改措施、責任人、完成時限等具體內容,逐一分析解決,一項一項整改落實,解決一個,銷號一個。局紀檢組、辦公室加強督查,采取明查暗訪形式跟蹤調查,建立問題排查登記和銷號制度,確保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對于整改不力或者群眾不滿意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提醒談話,督促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干部職工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政策水平。做到嚴格學習制度,統一學習計劃,落實學習時間。修訂和完善學習制度,明確學習內容,改進學習方法,增強學習效果,使學習制度化、經常化、系統化。
(二)創建干事創業良好氛圍。結合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工作計劃,形成任務分解表,將工作目標、具體責任、每月進度細化到人到科股室,并進行公示。全體職工按月制定工作計劃,形成干事創業良好氛圍。
(三)強化政風行風建設。認真落實瀘州市質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質監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一步端正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態度;強化措施,嚴格管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服務,爭做人民群眾歡迎的職能部門。
(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社會評價工作。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局機關“一把手”和各股、室、站的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局紀檢組、辦公室負責人要積極協助抓好具體工作。各股、室、站要認真對照承擔的相關工作任務,深入分析差距和不足,不斷強化工作舉措,努力提高社會評價滿意度。
(五)加大紀檢監察的力度。局紀檢組將不定期地對各股、室、站工作情況進行明察暗訪,主要是工作作風、辦公秩序、服務態度、工作效率、廉潔自律等方面,對違反規定的將進行通報并作出嚴肅處理。同時,各股、室、站也要加大明察暗訪的力度,對本股室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和到企業進行檢查服務的情況進行暗訪,以強化工作人員的執行力和責任心。
(六)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認真查找制度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修訂完善聯系群眾、考勤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和可操作性,切實解決管理制度落實難的問題,形成源頭上防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