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多少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1、月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資40%的繳費基數:2874元;
2、月工資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資40%-300%之間的繳費基數:實際工資收入;
3、月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資300%的繳費基數:14370元;
4、單位繳費比例0.6,%,個人不用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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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日前,市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制定并出臺了《成都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均應按照本辦法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
根據《實施辦法》,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針對建筑行業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均應按照本辦法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而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相關行業建設項目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可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在繳費標準和方式方面,《實施辦法》明確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應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保的,2017年8月1日起,可優先在項目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由項目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0.06%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且不參加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調整。同時,建設單位要按相關要求,在工程概算中將建筑業社會保險費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從業人員。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辦法》對工傷待遇也做了明確要求。根據《實施辦法》,對項目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或勞動能力鑒定的建筑業職工,其所在用人單位要繼續保證其醫療救治和停工期間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后,依法享受參保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同時,規定了按項目參保的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涉及職工本人工資的,按照職工發生工傷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核定。對于違法轉包導致工傷事故的,由違法轉包單位承擔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