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享受相關待遇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具體調整時間與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同步實施。
五級、六級傷殘享受相關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3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3O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至十級傷殘享受相關待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 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O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O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死亡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辦理條件
1.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或工亡的參保職工
2.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10級傷殘等級的工傷參保職工
3.參保單位按規定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事故備案表
辦理材料
申報工傷殘待遇材料
1.株洲市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2份)
2.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及復印件;
4.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證明;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6.醫療終結報告;
7.醫療費用單據原件及醫療費用清單復印件。
申報工亡待遇,除提供以上1-7項外,還需提供
(1)工亡證明書(醫學死亡證明);
(2)死亡事故報告書;
(3)火化證明書;
(4)工亡者供養直系親屬的戶口及身份證復印件,生存證明,無生活來源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學校證明及學生證復印件
申報交通事故傷亡待遇
株洲申報交通事故傷亡待遇材料
舊傷復發工傷職業病住院治療費用報銷
株洲舊傷復發工傷職業病住院治療費用報銷材料
工傷醫療費報銷
株洲工傷醫療費報銷材料
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應向市工傷保險處報送工傷事故備案表。發生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單位應于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送;發生輕傷事故,參保單位應于事故發生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職工患職業病,參保單位應于接到職業病診斷書后三個工作日內報送。
2.參保單位、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向市勞動保障局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傷殘等級1-10級。
3.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后,由用人單位為職工向市工傷保險處申請工傷(亡)待遇,并提交申請材料。
4.市工傷保險處審核結算科依法審核、結算、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
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鑒定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辦理地點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長江北路116號
株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向陽南路54
株洲市荷塘區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新華東路1468
天元區社保局
地址:黃河北路71號火炬大廈2層
醴陵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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