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2月8日河北省統計部門發布的《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有關數據,確定河北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有關參考數據如下: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41元;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86元;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6204元;
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8248元。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①醫療費、②護理費、③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④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⑤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⑥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⑦喪葬費和⑧死亡賠償金。”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五條:“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交通事故賠償計算方法: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