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如何?當事人在計算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如查清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等。接下來法律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根據山東省統計局發布的《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山東省發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相關數據為: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985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8748元/年。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各省市每一年的數據各不相同,各省市的公安機關每年均發布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因此,當事人在計算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2016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計算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