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地稅率先落實工傷保險新政
12月1日,惠州地稅在全省率先啟用工傷保險行業分類新標準、新費率,將惠及民生的社會保險新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以及省、市相關部門的文件精神,惠州地稅與相關部門積極磋商,于12月1日前做好所有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行業類別重新分類以及相關參數和核定數據的調整工作,并協調社保部門做好新數據的接收準備。
新政策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劃分為一類至八類,每類對應不同的基準費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惠州市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及工傷保險費收支比例,確定我市八類行業工傷保險基準費率標準分別為:一、二類行業0.2%,三、四類行業0.5%,五、六類行業0.8%,七、八類行業1.2%。同時規定行業費率可根據國家、省文件要求和惠州市工傷保險基金的運行情況適時調整。
我市地稅部門抓緊落實 《通知》要求,在全省率先啟用新政策。據介紹,本次調整貫徹落實了國務院關于適時適當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要求,有利于減輕我市用人單位的負擔。
延伸知識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