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明確10月1日開始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我區目前正在按照要求研究政策,降低過高地區的工傷保險費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003 年制定的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按照工傷風險程度將各行業劃分為風險較小行業、中等風險行業、風險較大行業,并分別執行0.5%、1%、2%左右的行業差別基準費率。10月進行調整后,工傷風險類別細化為8類,確定8檔基準費率標準,分別是該行業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 0.9%、1.1%、1.3%、1.6%、1.9%左右。不過,工傷待遇不會因降低費率而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