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保監局官方微信近日發布消息稱,該局指導市保險行業協會與司法機關密切合作,已制定出臺《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有關調解項目參考標準(試行)》,率先在巴南區探索實施。
精神撫慰金:10萬元以內賠償
標準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被侵權人傷殘程度,在10萬以內進行賠償。
參考標準:10級0.3~0.4萬元,9級0.5~0.6萬元,8級0.7~0.8萬元,7級0.9~1.2萬元,6級1.3~1.6萬元,5級 1.7~2萬元,4級2.1~2.5萬元,3級2.6~3萬元,2級3.1~4萬元,1級4.1~5萬元,死亡3~4萬元。
誤工費:無固定收入每天80元
標準對于誤工時限和誤工標準均作出較為嚴格規定。
誤工標準方面,被侵權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應提供收入損失證明(如收入減少證明、工資表、銀行工資卡入賬明細、完稅證明等工資實際發放證據)。
被侵權人不能舉證證明有固定收入來源,但能舉證證明其從事行業或相近行業的,誤工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私營或非私營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被侵權人不能舉證證明有固定收入來源,也不能證明自己所從事行業的,誤工費一般按照80元/天標準計算。
護理費:植物人不超過10年
住院期間護理,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根據其提供的證據參照誤工費規定計算護理費。若未提供證據,以當地護工工資標準計算護理費,一般為80元/天。特殊情況確需2人護理的,參考醫療機構或司法鑒定機構意見確定。
后續護理依賴,被侵權人傷情嚴重,確需院外長期護理的,護理時限和護理依賴程度須進行司法鑒定。如司法鑒定結論為“目前需要護理依賴”,因其未確定具體護理期限,則不應當認可后續護理依賴費用,或根據實際情況暫定為6個月以內護理期限。如司法鑒定被侵權人傷殘等級為1~4級的,后續護理依賴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處于植物人狀態的,后續護理依賴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被侵權人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后,原則上不應當再行主張后續護理依賴費用。
醫療費
已在醫保中心報銷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和侵權方有權不予賠償就其報銷部分。
交通費
以被侵權人提供的正式票據為支付憑證,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死亡案件交通費,僅限于死者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必要合理費用。未能提供正式票據但確有交通費產生的,原則上在1000元以內酌情主張。
伙食補助費
僅限于被侵權人住院期間產生。認可目前重慶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32元/天標準。如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提高,此項費用相應提高。
撫養費
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計算,同時需注意相關問題。
殘疾賠償金
參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受害人構成兩處以上傷殘等級的,在最高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賠償指數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處增加2%的賠償附加指數。附加指數之和不超過10%,賠償指數總和不超過100%。
住宿費
根據處理死亡事故的被侵權人外地直系親屬發生的必要住宿費用計算。住宿費應有正規票據,住宿時間、地點應當與處理事故密切關聯。無法提供票據的,區別對待:死亡人員親屬在1000元以內酌情認定,受傷人員親屬在500元以內酌情認定。
喪葬費
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以案發地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停尸費、運尸費、冷凍尸體、尸檢、整容費等費用應一并含在法定喪葬費限額內,不應當單獨計算。此類費用不屬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
營養費
根據被侵權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酌情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