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傷保險待遇調整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宣布,為保障參保職工工傷待遇,決定調整武漢市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相關待遇標準。
具體調整標準如下: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在工傷人員目前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一級增加247元/月;致殘二級增加233元/月;致殘三級增加219元/月;致殘四級增加205元/月。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傷殘津貼的傷殘人員,在目前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五級增加192元/月;致殘六級增加164元/月。
對于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將在目前享受生活護理費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8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7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53元/月。
同時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配偶增加110元/月;父母、子女增加82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7元/月。
另外,度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進行核定。新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的老工傷人員,已按武漢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發工傷待遇的,不屬于本次調整范圍。
新標準執行時間自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