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流程
1.工傷事故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報案,特殊情形1個工作日內報案,由工傷認定機構備案,錄入信息系統,并上報給事故調查部門;
2.申請人或單位帶齊全部材料上交到工商調查部門并審查;
3.材料齊全后15個工作日內受理,由事故調查部門調查取證,形成調查意見;
4.經工傷認定部門審核后,得出認定(不認定)結論,20個工作日內,事故調查部門送達《認定工傷決定書》或《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認定地點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樓政務公開大廳45、46號窗口
地點:長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號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電話:工傷保險處(0731-84426844)
乘車路線:乘112路、6路、317路、117路等到韭菜園站;或乘159路、102路、9路、150路等到芙蓉廣場站。
認定時限及費用
認定時限: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之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認定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