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性質:民辦
招生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果園街(路)217-3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
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學士學位證
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法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600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500元;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000元;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社會工作(社區管理方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500元;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00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商務英語、法語、德語、俄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招英語考生。朝鮮語專業招非朝鮮族的英語考生。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原則上男生身高應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應在150 cm(含150 cm)以上。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投檔比例。 2.學院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依次錄取,無分數級差。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參照相關科目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次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3.所有專業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4.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5.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承認招生省份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成績合格者,按錄取省份的相關規定錄取,如無要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吉林省考生我院承認吉林師范大學和吉林師范大學博達學院藝術加試合格證書。 6.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加試,成績合格者,按錄取省份的相關規定錄取,如無要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bdxy.com.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果園街217-3號
聯系電話:0434-3293538 0434-3296165(兼傳真)
聯系人:徐老師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