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機構
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為55人;簽約人數根據報名及測試情況確定,控制在100人以內。
招生專業:哲學、經濟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應用心理學、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和公共管理類等共14個專業及1個招生大類。
三、工作程序
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程序見下表:
序號 | 環節 | 時間 | 內容 |
1 | 公布簡章 | 2015年4月中旬 | 公布招生簡章, |
2 | 報名 | 4月15日-5月5日 | 考生報名(報名系統于2015年5月5日15:00關閉) |
3 | 資格審查 | 2015年6月3日前 | 審查報名材料,公布允許參加測試名單 |
4 | 測試 | 2015年6月16日 | 組織考生到校測試,確定入圍名單及簽約政策。 |
5 | 公示 | 2015年6月中下旬 | 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入圍名單 |
6 | 錄取 | 2015年7月 | 錄取 |
四、報名條件
中國政法大學2015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文理不限。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實施區域和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考生自主報名,每所中學名額不限。
五、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考生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考生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下載打印報名表(需要按系統要求上傳),連同個人自薦書(包括個人經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要考生親自書寫,系統內不用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能反映學生發展經歷和水平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照片等有關材料(不需要在系統內上傳),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到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寄送方式無效),封面必須明顯標注“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材料”。
考生寄出報名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5日,以當地郵戳為準。申請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報名。每名報名考生材料請單獨寄出,請認真組織材料,本次報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充或二次郵寄。無論學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5日—2015年5月5日,報名系統將于2015年5月5日15:00關閉。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2249 收件人:招生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相關學科專家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遴選,擇優選拔部分考生來校參加測試。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將于2015年6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六、考核辦法、入選考生確定標準及錄取要求
考核形式為面試。學校將組成專家小組重點考核學生潛質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校按面試分數排名確定入圍考生及簽約政策,簽約政策分為兩種。入圍考生2015年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最終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且在第一批錄取分數線上的,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學校予以錄取。入圍考生中特別優秀的,高考實際成績(不含加分)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的,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學校予以錄取。
2015年允許考生報考的14個招生專業和1個招生大類中,凡在考生高考報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科類投放計劃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將在普招錄取中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
經學校考核認定入圍的考生,列入我校2015年候選人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入圍考生須在填報高考志愿時,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七、咨詢、監督及申訴
(一)咨詢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010—58909122
招生辦自動傳真:010—69743924
(二)監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進行監督。在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個人或中學,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如下:
電子郵箱:jjw@cupl.edu.cn 電話:010—58909067
八、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報到時需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否則不予報到。測試期間食宿自理。對于經濟困難考生,符合貧困標準的,可向我校書面申請交通、食宿補助 。
2. 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及我校有政策調整,則以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