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2015年我校將開展農村學生自主招生工作(簡稱高校專項計劃)。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學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申請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勤奮好學、成績達到年級前3%的優秀學生。
二、招生計劃
農村學生自主招生計劃150人,招生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預防醫學、藥學。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將于6月22日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三、招生程序
1.報名
學生由本人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申請,登陸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報名信息,打印申請表,此表需由申請人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并附有關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及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情況等相關證明(要求規格均為A4幅面紙張)一并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中學須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同意報考我校農村自主招生的學生名單。
報名截止時間: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5月5日(以郵寄報名材料的時間為準)。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2.考核入圍
5月30日前,有關省(區、市)負責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
在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的基礎上,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入圍資格。入圍資格名單將于6月22日前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3.錄取政策
所有入選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農村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所有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第一批院校錄取控制線,學校即可根據所在省份安排的招生計劃按照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并按照高考原始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安排專業。
四、工作機制
1.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農村學生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2.為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由相關職能部門、有關專家組成農村自主招生審核組,負責對考生材料的審核工作,學校監察處對審核及錄取工作實施監督。
3.我校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
4.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予以清退。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43616。
五、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