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廣西科技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312
第三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民辦高職高專。
第四條學制:三年
第五條畢業證書:學生學習期滿,修完規定課程并經考試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三年制普通高職高專畢業證書。
第六條主管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宣傳和新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察組,監督招生辦公室和招生錄取人員遵守國家招生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程序的合法性,負責考生的來電、來訪、申訴、投訴的處理,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對象與錄取規則
第九條廣西科技職業學院計劃面向廣西、河北、山西、吉林、河南、重慶、四川、陜西、甘肅、寧夏等省區招收全日制高職新生,其中面向區外統考招生500人,面向區內對口中職招生3000人。詳細分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的專業、人數、學費標準等,請參閱當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
第十條學院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已填報廣西科技職業學院志愿,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出檔到我院的考生,學院按“專業順序,分數優先”的規則擇優錄。喊纯忌鷪笞x的第一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考生報讀的第一專業錄取不到的,按報讀的第二專業,由總分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滿額為止;依次類推。
第十一條無男女生比例和民族類別限制。
第十二條錄取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