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教育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
廣西教育學院(學校代碼:50870)
二、辦學地點
南寧市市中心,北校區在南寧市建政路37號,南校區在南寧市東葛路26號,兩校區中間相隔東葛路。
三、辦學類型
國有公辦成人本科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準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權利。
四、學校主管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五、辦學層次
普通專科
六、錄取規則
(一)實行“學校負責,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政策和規定,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公平、公正、公開,按德、智、體等方面擇優錄取。
(二)語種要求:英語。
(三)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五)具體錄取方式:
1.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名單擇優錄取。
2.對所有投檔考生,參照其專業志愿填報順序,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專業招生數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專業(方向)志愿不能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專業成績情況進行其他專業(方向)調劑錄取,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作退檔處理。
(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階段被評為市級及以上的優秀學生;在高中階段獲取市級及以上科技發明創造或學科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有體育或藝術特長的考生。
(七)招收師范類專業及相關注意事項
漢語、數學教育、英語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詢與心理健康教育、現代教育技術、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計算機教育、科學教育等共14個專業為師范類專業。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男性身高在1.55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米以下的不符合教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
(八)招收非師范類專業及相關注意事項
漢語(編輯出版)、計算機應用技術、思想政治教育(青少年教育與管理)、市場營銷(東南亞)、會計、動漫設計與制作等6個專業(含專業方向)為非師范類專業。
(九)招收藝術類專業及相關注意事項
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學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體檢及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廣西藝術類專科控制分數線者,參照其志愿,音樂教育專業以文化與專業分數4:6的綜合分從高至低進行排序錄取,美術教育專業以文化與專業分數4:6的綜合分從高至低進行排序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