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為在招生工作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校全稱:廣西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2344;校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君武路168號;辦學層次為三年制高職(專科);辦學類型為公辦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全日制學習形式。
第二條報考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報考條件。
第三條錄取規則:我院原則上按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或招生考試院的規定進行錄取,同時對一些具體問題規定如下:
1.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入學后外語學習以英語為第一語種。
2.錄取時不限制男女比例,充分尊重考生填報的志愿。在分數同等的情況下,實行考生位次在前的優先錄取的原則。
3.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服從調劑的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錄取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四條學費及住宿費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收取。
(一)學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