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實施素質教育,積極發展辦學特色,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領導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檢查和總結規劃(計劃)完成的情況。
三、根據學校規模、編制標準、實際需要和有關規定,設置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聘任中層行政干部,聘任教職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四、領導和組織德育工作。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原則,堅持管理育人、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文化育人的工作方針,會同黨支部、團委或少先大隊建設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隊伍,采取切實措施,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五、領導和組織教學工作。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中心,積極實施新課程,創造性地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高質量開發校本課程。按照國家和省統一編制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遵循教學規律組織教學,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系統,深化教學改革,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六、領導和組織體育、衛生、美育、勞技等教育工作。貫徹國家《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保證學校體育、衛生、美育、勞技等教育工作生動活潑、卓有成效地開展。
七、領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重視教師隊伍建設,注重名師和青年教師的培養,組織教師參加各級各類進修培訓,使之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文化素質和身體素質,營造“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他們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八、領導總務后勤工作。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學原則,堅持總務后勤工作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關心師生生活,保護師生健康。嚴格財務管理和校產校具管理,搞好校園建設,做到“綠化、美化、亮化、凈化”。抓好勤工儉學工作,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福利待遇。
九、堅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學校的重要問題決策前,主動征求黨委建議,聽取教代會的意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十、努力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幫助,代表學校協調、處理公共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