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本行財務會計工作。要經常研究布置、檢查、總結本行及所屬行處的財會工作,保證完成各項任務。
2、正確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辦法、規定,結合本行情況,組織制訂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督促貫徹執行和了解執行情況,不斷改進財會工作,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行領導和上級行反映。
3、組織編制財務計劃,并組織實現。財務計劃要按照上級規定方法和要求編制,并根據批準的財務計劃制訂落實措施,定期檢查和分析計劃完成情況,找出管理中的問 題,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和措施。按規定應交的各項收入或利潤、折舊基金等資金,要按照規定審查,督促及時足額上交。
4、有計劃地組織財務會計檢查和會計業務技術競賽評比,總結交流財會工作經驗。
5、組織編制和審查各種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工作報告。保證指標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負責財會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組織財會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技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表揚先進,幫助落后,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評比。
7、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以身作則,遵守財會制度,維護財經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