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務副校長是校長的助手,協助校長分管總務工作,并向校長負責。
2、負責校總務工作。加強對總務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宗旨教育。管好財務、財產。保障全校教育教學和師生必要的供給。辦好食堂,注意增收節支,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生福利,美化、綠化、凈化校園,創造良好育人環境。
3、領導總務處制訂并實施年度工作計劃,落實總務及其隸屬會計、出納、保管、食堂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發揮整體功能。服務教育教學和師生生活需要,搞好基建和校產校舍維修。參加每周一次的總務工作會議。負責每月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總務工作情況。
4、領導和組織勤工儉學,育人創收,為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生福利發揮基地作用。
5、督促總務處、食堂、學生宿舍區負責人對所轄部門的巡邏、檢查和指導。以優良的服務態度,創優良的服務質量,落實服務育人的管理目標。每天對校園巡視一次。
6、指導總務處進行對職工考核、獎懲工作,并督促總務有關人員嚴肅財經紀律,廉潔奉公,搞好審批報帳等工作。
7、完成校長委托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