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長的領導下,分管全校的政教、總務、保衛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法規,組織實施依法治校工作。
2、組織實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調動全校師生的積極性。
3、草擬學校教育及后勤工作計劃、總結,提交校務會討論。
4、審定政教處、總務處制定的工作計劃并督促實施。
5、領導班主任工作,指導政教處對班主任工作進行考核與評定,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
6、負責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的指導管理工作。
7、管理全校的教育宣傳工作。
8、負責校園文化建設及其他校長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9、領導和督促后勤服務部門,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認真抓好學校的基建、分調房等工作。
10、協助校長做好財經管理,認真制訂和執行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每學期組織一次財務清理,做到民主理財。
11、本著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的原則,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食堂、醫務室、物質采買保管和水電供應等方面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12、加強后勤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主持召開后勤管理方面的各種會議,研究和改進后勤服務工作。
13、全面領導學校勤工儉學和學校的綠化工作。
14、負責文明創建的硬件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