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經紀律,熟悉《會計法》、《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內部控制規定》、《醫院財務制度》等財務管理制度;
2、銀行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遵守財務部門銀行存款管理制度,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不準拿支票提取現金,不準簽發無期支票;
4、按照審批具備,手續齊全的記賬憑證辦理收付款業務。簽發支票時必須符合銀行規定。大額付款項目要查詢銀行存款余額,確認不會出現空頭時,經批準后簽發支票;
5、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當日結出發生額和余額,做到日清月結。月終要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如發現錯誤要積極查找原因,及時報告,分清責任并按規定處理;
6、負責支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按照貨幣資金印鑒管理制度,嚴格遵守支票、印章分開保管的原則。對未發生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不準提前在未發放的支票上蓋章;
7、作廢支票要加蓋“作廢”章,按銀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妥善保管進賬單等各種銀行各種交易單據;
9、配合其他財務人員一起,根據銀行對賬余額調節表,清理未達賬。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立即上報;
10、轉賬支票要妥善管理,支票密碼要分開保管;
11、收據的領用、注銷要與票據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12、妥善保管經辦人網銀數字證書及密碼。付款時認真逐筆錄入劃款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并報審核人審批、確認付款信息;
13、按照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完成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