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董事長的辦公服務工作。
2、負責組織撰寫或校對以公司名義上報外發的綜合性的文字材料;負責組織起草董事長會議材料。
3、負責公司文秘業務指導。
4、負責公司辦公會的有關事宜,并辦理會議議定事項。
5、負責督促、檢查、催辦上級批件,公司領導批件及董事長辦公會議定事項的辦理工作。
6、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或政協代表提案的辦復。
7、協助主任做好年度工作會議的文字材料起草和會務工作,參與組織接待工作,以及綜合會議的會務工作。
8、負責紀錄、整理董事長辦公會會議紀要。記好大事記。
9、負責文書收發、運轉、檢查、指導有文檔工作的業務管理,負責保密工作。
10、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復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