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及上級行的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
2、負責根據省行的年度計劃,擬定全行年度固定資產計劃和成本、利潤計劃,經市行行務會審定后監督執行;
3、負責擬定全行財務會計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完善內控管理體制;
4、負責全行的會計核算、監督和管理工作;
5、負責組織本部門做好財務分析工作和各種報表上報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基層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財務管理委員會及集中采購辦公室日常工作的開展;
8、負責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