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營業執照法人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變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簽名)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本表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搜索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原件(見說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內填寫)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變動的需提交相關任免職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