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人為或主觀故意造成表計少計量或不計量。亂接別人家的電也是屬于偷電。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偷電處罰標準,歡迎大家閱讀!
偷電處罰標準
一、哪些行為屬于竊電行為?
答:根據《供電營業規則》和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電力局聯合頒發的"蘇高法發[1998]25號"文件的規定,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竊電。
二、國家有關法律中對盜竊電能有哪些處理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行為如何處理?
答:根據電力法規定: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并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如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竊電行為?
答: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盜竊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如何處理教唆他人竊電,構成犯罪的行為?
答:教唆他人竊電,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六、如何處理盜竊電能,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答:盜竊電能,尚未構成犯罪的,由電力管理部門或供電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國務院頒布的《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頒發的《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供電營業規則》的有關規定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
七、如何處理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供電企業依法進行用電檢查的行為?
答: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供電企業依法進行用電檢查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
八、供電企業如何計算竊電量和竊電金額?
答:竊電量和竊電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設備額定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
2、竊電時間和竊電容量無法查明時,可參照以下方法確定:
(1)按同屬性單位正常用電的單位產品耗電量和竊電單位的產品產量相乘計算用電量,加上其他輔助用電量后與抄見電量對比的差額;
(2)在總表上竊電、按分表電量及正常損耗之和與總表抄見電量的差額計算;
(3)按歷史上正常月份用電量與竊電后抄見電量的差額,并根據實際用電變化情況確定。
3、采用以上方法難以確定時,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對裝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竊用的時間計算確定。
4、竊電金額=竊電量X(物價部門核定的電力銷售價格+國家和省政策規定隨電量收取的各類合法費用)。
九、供電企業對舉報竊電行為的用戶有哪些獎勵措施?
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積極舉報盜竊電能的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將給予獎勵。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零五條規定:企業對檢舉、查獲竊電或違約用電的有關人員應給予獎勵。
十、違反電力法規規定,進行竊電違法犯罪活動的用戶應該怎么力?
答:凡違反電力法規規定,進行竊電違法犯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竊電違法犯罪活動,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到電力部門登記,交清有關費用,將予以從輕處罰或不追究責任。否則,一經審實,將依法從重處罰。
【相關法律條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偷電處罰標準內容如下: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可以看出偷電也是屬于盜竊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規定了數額的標準: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