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假是指那些情況: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傷,企業批準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提供勞動,因此企業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報酬。
二、企業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4、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5、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后,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擴展知識:勞動保險
勞動保險:勞動者因為各種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勞動或暫時中斷勞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許多國家稱為社會保險。在制度下,勞動保險是勞動者對國家和社會做出一定貢獻后獲得的一種基本權利,這種權利是通過國家立法加以保證,帶有強制性質。勞動保險的某些長期待遇,例如退休養老基金等,是通過在全國或地區范圍內進行統一籌集、統一支付、統一調劑、統一管理,還具有互助互濟的性質。
我國由組織為員工進行保險的主要包括五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病假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因病停止工作期間,由國家或企業給予物質幫助以減輕他們的生活困難。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按病假時間長短和工齡長短發給,隨病假時間的延長而減少,隨工齡的增加而增加。
經費
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支付的各項勞動保險待遇費用的總稱。在中國,企業職工享受的保險待遇,全部費用由企業和國家負擔。支付的渠道有三個:
①從企業工資基金中支付,其中有病假、傷假、產假期間的工資等。
②從企業職工福利基金中支付,其中有職工醫療費、職工家屬醫療補助費以及職工工傷住院醫療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等。
③從企業營業外支出支付,即從企業繳納所得稅前的利潤中支付,其中有退休金、退職金、因工傷殘護理費、因工殘廢補助費、長期病假救濟費、職工死亡的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等。
以上各項費用的支出,除營業外支出的部分不計入成本外,其他都計入成本。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保險費用,從本單位的行政經費或事業經費中開支。公費醫療費用,由國家專門撥款給公費醫療管理機關統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