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生兒進行戶籍登記與計生手續沒有關系,與新生兒是否違規生育也沒有關系。根據新生兒的戶籍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的原則,直接到公安機關辦理。但是必須帶齊新生兒進行戶籍登記的必須材料,按程序辦理。 如果公安機關以超生為由或者其他理由,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戶籍登記,屬于違規行為。當事人可以向當地的政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時,2015年違規生育的,屬于搶生行為,要接受處罰。 凡是違法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就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不會因為時間的推移,或者新政策的落實就可以改變。 同時符合其生育條件的夫妻,必須在孕前辦理二胎準生證在孕前沒有申請,由于其沒有事先沒有申請指標,或者在政策落實前生育的,被稱為搶生,必須繳納一定的罰款。 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