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3月31日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更好地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6〕8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從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待遇調整,將惠及我省87萬企業退休人員。
《通知》明確,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予以增加,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對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退休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單獨予以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不同時間段,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貴州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3月31日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更好地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貴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6〕8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從1月1日起,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此次待遇調整,將惠及我省87萬企業退休人員。
《通知》明確,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予以增加,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對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退休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單獨予以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不同時間段,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50元、530元、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