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工作力度,扶貧開發工作在精準扶貧、整村推進、連片開發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2017個人脫貧攻堅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2017個人脫貧攻堅心得體會1】
做好脫貧攻堅工作,要敢于動真碰硬,要用“繡花”的精準抓扶貧,用“鐵杵磨成針”的堅持做好工作,絕不能“手榴彈炸跳蚤”,要落實責任制,干事創業的領導干部要“細琢磨、擦亮眼、邁開腿、講落實”,從根源揪致貧原因,因地制宜制定脫貧方案,真正的給老百姓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實施“企業+農戶”方式,實現資金整合。各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搭建“融資平臺”,結合各個地區扶貧攻堅工作模式,完善“政銀企戶保”五位一體金融扶貧平臺,撬動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更多社會資本注入。另外,部分地區可依托本地區的農業企業資源,帶動群眾致富增收,群眾脫貧致富有了門路,村莊管理和維護有了保障。
市場化+長效機制,實現環境治理。農村是國家發展的基礎,脫貧攻堅工作的基礎離不開農村村容村貌的改善,假象村級面貌上的去,那么招商引資還會遲遲不進門嗎,所以,在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的同時,建立“村主體、鄉鎮主管、上級檢查考核”三級聯動的長效管理模式,采取農村防火員、保潔員、防汛員、護路員“四員合一”方式進行管護,建立起“一桿到底”的環境治理模式,形成環衛“資金投入一體化、設施完善一體化、面貌改善一體化、力量規范一體化、體制健全一體化”的市場化長效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基礎,獨具自身吸引魅力,為打贏脫貧攻堅奠定“面上”基礎。
創新+維護,實現自給自足。脫貧攻堅開展的意義不在于只給百姓錢,更多的是規避“等、靠、要”的懶惰情緒,深層含義是用好的政策帶動百姓脫貧增收,獨立創業,并形成長效機制,所以要創新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實現村級穩定的集體經濟收入,深化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村集體資產經營方式創新,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并且要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創造性,變“要我干”為“我要干”,繼續創新全體村民自治和民主理事制度,探索調動群眾積極性的有效方式,引導廣大農村民用自己的雙手建設好家園,最終打贏脫貧攻堅戰。
【2017個人脫貧攻堅心得體會2】
扶貧開發始終堅持以消除貧困為首要任務,沿著正確的方向路徑真刀真槍地干、滿懷感情地抓,突出一個“準”字,嚴格落實“六個精準”的要求,堅持不懈,打贏脫貧攻堅戰。
脫貧攻堅是一項是長期而重大的任務。第一,我國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平不高,貧困地區仍存在經濟發展矛盾,扶貧攻堅任務仍十分艱巨。第二,國民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綜合國力明顯增強,為扶貧開發創造了有利環境和條件。現在要從解決溫飽成為鞏固溫飽,要將扶貧全新定位,從改善生活環境和提高發展經濟能力來縮小貧富差距。
做好思想工作。幫助貧困群眾立下“去窮志”。擺脫貧困,首要的是引導貧困地區黨員干部帶頭轉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積極主動推進扶貧開發工作。讓先富起來的、有幫帶能力的黨員干部與困難群眾結成幫扶對子,帶動他們共同致富。通過細心工作和耐心引導,發動貧困地區干部群眾艱苦奮斗、自力更生,點燃求富、求榮、求美、求變的致富激情,用好外在推力,激發內生動力,形成攻堅合力。
做好調查工作。貧困戶對自身致貧原因、脫貧條件、致富優勢和自己興趣愛好、所需致富項目比各級干部更清楚。因此,在與貧困戶的聯系中進行科學分析,了解貧困戶選擇什么樣方式脫貧致富。
做好引導工作。引導貧困戶要搶抓消費升級、結構調整、經濟轉型帶來的新機遇,利用現代科技、互聯網思維和信息技術,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殖業、生態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引導貧困群眾創新創業,走出一條綠色發展、特色發展的新路子。
【2017個人脫貧攻堅心得體會3】
相較于過去的普惠式扶貧,當前推進的精準扶貧的對象更具體、情況更復雜、手段更多樣、輿論更敏感,也給基層扶貧攻堅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隨著扶貧攻堅的深入推進,我們發現一些認識、方式和落實方面的問題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復雜、越來越顯性化。結合基層實際,筆者認為抓好精準扶貧,必須始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關鍵環節,著力打通扶貧到村、到戶、到人的最后一公里。
一、掃除認識上的“三大誤區”。落實精準扶貧,首先就要正確認識貧困現狀,正確認識精準扶貧。當前,一些扶貧工作推不動、落不實,根子就出在理解上的偏差、認識上的誤區。一是貧困現狀的“懷疑論”。特別是在經濟實力較強的地區,部分人對貧困現狀始終持懷疑態度,認為貧困數字報得大了、情況說得消極了,有的甚至大談“一望無窮”。二是扶貧工作的“運動論”。認為精準扶貧只是“一場戲”、“一次秀”、“一陣風”,導致“兩頭熱、中間冷”,甚至滋生了僅僅埋頭填報表、搞統計等現象。三是群眾眼中的“送錢論”。在有些貧困戶眼里,扶貧就是送錢送物,去年送幾百、今年給一千,扣著帽子吃皇糧。解決這些突出問題,關鍵就是要拔除各個方面的思想“毒瘤”。其一,領導干部要堅持進村入戶,學習、研究精準扶貧工作。任何時候,政府行為都是最鮮明、最有力的導向,要推動精準扶貧真正常態化、機制化,組織大討論、開展大調研,更多的推動干部下到基層一線,訪困問需、訪貧問計,努力營造各級重視扶貧、人人支持扶貧的濃厚氛圍。其二,堅持扶智、扶技、扶干優先,引導群眾從思想上“拔窮根”。人窮最怕志短,扶貧必先扶志,我們應當杜絕盲目“送錢送物”行為,通過科學有效的舉措,引導貧困戶主動參與到自我脫貧的隊列中來。比如加強對失學家庭的教育幫扶,避免因為教育缺失出現“貧二代”;加強貧困戶的能力素質培訓,增強脫貧能力;加強村級組織建設,提升基層干部“雙帶”水平等,進而減少“輸血”,加強“造血”。其三,加大脫貧致富政策、典型宣傳力度,讓“貧困主體”自信起來。危房改造、雨露計劃、小額貸款等配套政策要及時與鄉村干部、“第一書記”對接,通過媒體播報、入戶宣傳等方式,解決基層群眾反映的信息閉塞、脫貧無門等困擾。同時深入挖掘和培育一批脫貧致富的典型,強化正面宣傳,做好積極推介,讓貧困戶深刻地感受通過外部條件幫扶和自身努力,能夠盡快過上日子。
二、注重方式上的“三個轉變”。區別于普惠式幫扶,精準扶貧特點更為鮮明,在統籌部署的過程中,尤其需要注重方式、方法的轉變。一是在時限安排上,由“即時幫扶”向“長期堅持”轉變。扶貧開發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年前動員,年底脫貧”。實事求是地說,現在很多地方都出臺的扶貧開發攻堅工作計劃不盡科學、不盡合理,一些村抱怨8月份才開完動員,年底就被要求脫貧,一些幫扶單位認為“今年意思下就行,明年還不知道在哪呢”。解決這一問題,我們理解一方面要合理調整脫貧計劃,鮮明科學脫貧導向;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常態化的幫扶機制,明確駐村幫扶隊伍、“第一書記”、結對幫扶戶責任人3-5年時間不變,扎實打好“持久戰”、“攻堅戰”。二是在力量安排上,注重由“九龍治水”向“合力攻堅”轉變。由于統籌不夠的問題,現在有些單位既要在甲村結對共建,又要在乙村精準扶貧,精力、財力、人力都無法集中,扶貧效果自然一般。對于貧困村來說,單位多也帶來了各事務雜,“今天你要送表格,明天他要報方案”,工作上的盲目被動多了,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挫傷,因此集中力量、統籌力量尤為重要。如一個單位原則上只安排到一個村結對辦點和扶貧幫扶。三是在項目安排上,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越是底子薄、條件差的地方,越需要項目的支撐。據調查,80%以上的貧困村難以爭取項目或者難以承接現有項目,一些地方連“出行靠走、通訊靠喊”的問題都沒解決。實事求是地說,現在基層項目是不多,但也不少,只是缺乏統籌、缺乏整合。我們應通過“村級摸底、集中論證、逐個甄別”的辦法,列出“缺口清單”,有針對性的安排一批項目重點支持貧困村的基礎建設和經濟發展。
三、厘清推進中的“三種關系”。基層扶貧情況紛繁復雜,很多問題需要辯證思考、靈活推進。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精準識貧與動態識貧。現在各地抓精準識貧的方式方法很多,群眾也普遍認可,但對于脫貧戶如何退出、新增貧困戶如何及時納入管理問題還缺乏足夠的思考和準備,一些因病新致貧人群意見很大。為此,在抓好前期精準識貧的基礎上,對貧困對象應要推行“數據監控、脫貧銷號、新增納入”的動態管理辦法,明確高于貧困線標準的要及時退出,低于貧困線標準以下的或因災因故而導致家庭貧困的及時納入。同時,引入群眾監督、貧困對象糾差糾錯機制,確保對象識別不錯評、不漏評。第二,扶貧到村與扶貧到戶。現在貧困村對于增收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扶貧要先扶村,發展集體經濟;另一種認為扶貧就先扶戶,搞好自家營生。在實際上,我們更多地還是要把“村”與“戶”聯動起來,一方面鼓勵農戶發展特色種養、搞活個體經濟,另一方面還是要通過農企對接、農園對接,推動分散經營向集約經營、專業經營轉變,帶動貧困村與貧困戶同步發展生產、脫貧致富。第三,應保盡保與高保實保。一直以來,我們都在反復強調“應保盡保、擴面提標”,但一些補助標準確實“杯水車薪”,比如危房改造補助多在3000至10000元左右,群眾建房還需自籌數萬元的費用,對于一些貧困戶來說,確實有些“杯水車薪”。而在政策邊緣享受到紅利的,往往容易遭人口舌,引發基層矛盾糾紛。因此,對低保、危房改造等優惠政策,在“應保盡保”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嘗試“控面提標、分步分類”模式,縮減項目指標、提高補助標準,避免撒胡椒面,讓最困難的人享受到最有效的幫助。
四、建立落實上的“三項機制”。解決落實問題,最根本、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強化機制制度保障,以制度強化責任、強化考核、強化監督。一是分任務,建立責任清單制度。實現脫貧致富,既要摸底子,還要找根子,更要想路子,有些地方的幫扶措施還不夠明確、不夠深入、不夠具體,甚至千篇一律、難以操作。究其根本,還是因為責任沒落地、任務不到人。因此,我們在制定脫貧計劃時,要特別注重分類分派,把幫扶任務劃分到具體的部門、明確具體的責任人、幫扶措施和完成時限,讓所有人都知道該做什么、何時做完、做成什么樣。二是抓落實,建立專項考核制度。精準扶貧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最實在的民心工程,不能只做規定動作、更不能搞表面文章。我們要把扶貧工作納入政績考核、績效考核和干部選撥任用和年度考核評比的評估范圍,實行單獨考核;把扶貧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部門考核的重點內容,按季兌現獎懲;把貧困人口收入、貧困人口減少數量等指標量化,與領導干部績酬直接掛鉤,每月逐村逐戶核實,讓幫扶工作成為干部比作風、比作為的“賽場”和“考場”。三是保穩定,建立群眾評議制度。扶貧是為了解決問題,決不能扶出新問題,必須要群眾答應、群眾滿意。比如“窮人帽子富人戴”、“甲事的票子乙事用”等現象,群眾勢必會講、會鬧,既不利于工作開展,更不利于基層穩定。針對這一問題,必須進一步加大在貧困戶認定、資金使用等敏感環節的公開公示力度,著力拓展群眾評議渠道,組織貧困戶、“兩代表一委員”、基層群眾與各級領導直接對話交流,請群眾監督、讓群眾說話,強化干部問責,確保精準扶貧工作整體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