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欒慶偉善于“巧妙偽裝”,不收小錢小物,借以樹立自己的“廉潔形象”。自以為很聰明,可以瞞天過海,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欒慶偉違紀案件》警示教育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欒慶偉違紀案件》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
在多個場合強調,領導干部不同于一般群眾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掌握著一般群眾所沒有的“權力”。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善用則利國利民,濫用則反傷自身。能否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對領導干部來說是最經常、最現實的考驗,也是檢驗領導干部能否踐行“三嚴三實”最直接的標尺。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需要堅持為黨和人民用權,把權力“用對地方”。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善于做群眾工作。實際工作中要多聽取科技人員和各方面意見,真情為民,將心比心換位思考。能吸納的要盡量吸納,能解決的要盡快解決。必須不折不扣落實好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各項重大任務,把科技第一生產力和創新第一動力的作用更好發揮出來,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更好激發出來,使科技創新成果更多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產業活動,更有力支撐穩增長、調結構,更多惠及民生。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需要依法用權、廉潔用權,把權力“用得規范”。最根本的是要把握好公與私的界限。公權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民謀利,絕不能把公權力異化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強化對公權力的制約,對手中的權力,我們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有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謹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約束。尊法、守法、用法、善法,始終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不斷完善各項科技計劃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自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既講民主,又講集中,既講程序,又講效能。要管好自己的嘴,管好簽字的筆,做到“嚴以決策”;要更多把人本分、有本事的好干部選拔出來,做到“嚴以用人”;要把好鋼用在刀刃上,進一步提高科技經費的投入產出效益,做到“嚴以用錢”。
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需要干在實處、擔起責任,把權力“用好”。在其位要謀其政、盡其責,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堅持實實在在謀事創業做人,不圖虛名、不務虛功,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擔當責任。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遇著矛盾繞著走、碰到難題往后退,就沒有資格做黨員領導干部?萍脊ぷ饕稍趯嵦帯饝械呢熑,既要從大處著眼,更要從小處入手。這就要求我們像強調的那樣,落細落小、注重細節小事。對科技改革和創新各項任務,要進一步加強完善清單管理,把工作分解到人,把責任分解到位,照表操課,加強督查,確保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欒慶偉違紀案件》警示教育心得體會2】
“有權不能任性”,這句平白的網絡語言,告誡領導干部,權力不能隨便用,必須納入法紀的軌道。在當前從嚴治黨、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制度“籠子”越扎越緊,權力清單越來越清晰,督權用權越來越嚴,“有權不任性”正在不斷落實中。
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持續深入,官員亂作為現象目前有所收斂;但在少數地方,為官不為問題卻呈現抬頭之勢。“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權力下放責任減半”……種種不良心態,助長官員消極敷衍、等待觀望、畏首畏尾等歪風邪氣。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該負的責不負,結果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中央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中梗阻”、落實不到位。為官不為已經成為當前前進路上的一大障礙與挑戰,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和警覺。
必須深入學習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精神,并作為當今和今后一個時期首要的政治任務,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培育敢于擔當的良好風尚。責任貴在落實,解難重在擔當。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干部之間逢迎討好、互相吹捧的庸俗之風;堅決反對毫無原則的一團和氣、你好我好。強化責任意識,反對遇事推諉。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主動承擔、大膽負責;對協助抓的工作,切實加強溝通和配合,積極主動完成所承擔的任務。落實責任、敢于擔當關鍵在領導機關、在領導干部。各級領導干部應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動真碰硬,敢于承擔責任。凡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不僅要模范帶頭,還必須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能和稀泥,不講無原則的話,不講不著邊際的話。凡屬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必須果斷處置,盡職盡責做好;凡是上級交付的任務,必須竭盡全力,不折不扣完成。對違反黨紀法規、阻礙發展、有損形象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敢于批評、敢于抵制、敢于追究。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早發現,從源頭上加以治理,嚴防小錯釀成大錯,“小節”演化成“大過”。
【《欒慶偉違紀案件》警示教育心得體會3】
作為領導干部,不僅要嚴于利己、管好自己,更重要的是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在思想上筑起堅強防線。這樣才能保證工作的順利展開。
權利的身邊人包括領導干部的家人、朋友以及工作人員,F實生活中,有些領導干部律己甚嚴,卻有意無意疏忽了對“身邊人”的約束,一些身邊人“狐假虎威”,借助領導干部名號為所欲為,諸多現象讓群眾不齒,嚴重損害了干部形象。管好權利的“身邊人”成為黨風廉政建設亟待解決的問題。
能否管好領導干部身邊人,已經成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一個突出問題。從以往和近期揭露出的大案要案來看,不少領導干部的腐敗,與身邊工作人員及其親屬有一定的關系。有些領導干部律己甚嚴,卻有意無意忽視了“身邊人”的約束,諸多現象讓群眾不齒,也損害著干部的形象。鑒于這種狀況,中紀委多次強調要求,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嚴于律己,切實加強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同時堅決抵制傍大款的歪風邪氣。
一是領導干部要加強對身邊人的教育和約束。領導干部要加強自律、時刻以身作則,對于配偶、子女、親戚、秘書、司機、朋友要直接或間接向他們表明自己在工作上的原則和態度,引導他們正確看待領導干部的身份、權利以及自己與領導干部的關系。對家人要嚴格約束,對工作人員要時時告誡,與朋友交往要把握情理尺度!吧磉吶恕币坏┏霈F問題,決不能姑息縱容。
二是用法律和制度來約束權利的“身邊人”。政府要圍繞“身邊人”的權利尋租點建章立制,規范“身邊人”的行為;對于“身邊人”的違法亂紀行為,一定要從法律上給予嚴懲,否則不足以震懾那些蠢蠢欲動者。
三是加強對權利“身邊人”的監督。一方面要在體系內部加強監督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公眾和媒體的作用;要鼓勵甚至獎勵檢舉行為,同時,對舉報者要最大限度地加以保護,對于報復舉報者的行為要嚴懲不貸。
但現實中,少數領導干部卻沒有做到“自身凈”、“身邊清”。許多領導干部因為身邊人的原因而栽了大跟頭!拔掖鞯氖咒D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這是山東省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矯智仁在法庭上說出的一句發人深省的話。其實許多領導干部犯法,都是因為對身邊人的工作沒有做好,管好“身邊人”是領導干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內容。毛澤東同志曾經把處理親情問題的辦法歸結為“三原則”,即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由此也給我們一個啟示,那就是,要想真正管好領導身邊人,還需要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各項制度,依靠制度來懲治和預防腐敗。擁有好的制度,可以幫助人進行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管好“身邊人”,更要建立好教育制度。時常給自己和身邊人敲敲警鐘,不以權謀私,以加強黨性為中心,以制度為保障,保證“身邊人”提升自我修養,建立領導干部“身邊人”統一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廉潔型的關系。例如,進行定期輪換,避免長期為一個領導服務,防止“日久生情”形成“小團體”。發揮公眾監督的積極作用,避免公共權力的暗箱操作,防止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成為謀利工具,從而保證領導者“身邊人”的健康成長。除了靠社會的監督和法律的制裁他律外,更要靠領導干部的自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還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消除“身邊人”腦子里的“特權”思想,還應要求“身邊人”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以互相監督、互相促進。只有把“身邊人”管好了,才能不為人所利用,才能遏制“遞延權力”,才能共同筑起拒腐防變的穩固防線。